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的意见
(许政[2008]4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不断提升我市农村公路养护质量和管理水平,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以“巩固优等路、提升中等路、消灭差等路”为目标,坚持农村公路建、管、养并重的原则,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巩固“村村通”,推进村互通,全面提升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和养护管理水平,努力实现我市农村公路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目标
巩固优等路,提升中等路,消灭差等路,解决县乡公路有路无桥、宽路窄桥、断头路等问题,到2010年路况好路率达到80%以上,2013年力争达到96%以上。
(一)巩固优等路。加强优等路路基、路面、桥涵的管护和绿化工作,努力达到路容路貌美观,标志标线齐全,配套设施完善,公路安全、畅通。
(二)提升中等路。到“十一五”末计划投资6966万元,整修公路379公里,全面提升县乡公路中等路质量。到2013年计划投资6799万元,挖补罩面793公里。
(三)消灭差等路。到“十一五”末计划投资27320万元,改造公路683公里,消灭县乡公路差等路。到2011年计划投资15442万元,改造552公里。
三、加强农村公路建设
(一)科学制定建设计划。各县(市、区)政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编报项目建议计划,市发改、交通等部门按照总体规划和省切块资金规模,研究提出年度建设项目计划,按程序报请市政府审批后执行。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突出乡道和通村道路改造,优先解决有路无桥、宽路窄桥、断头路等问题。抓好乡、村道路示范工程,提高建设标准,新改建的乡村道路原则上建成水泥路。(二)积极筹措建设资金。坚持政府投入为主,鼓励社会投资,农民自愿筹资投劳的多元化投资体制,并积极争取中央、省补助资金。继续执行“先干后补、以奖代补”的“村村通”补助政策,通村新改建道路按每公里1万元以奖代补,以奖代补资金从市财政每年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和养路费留成资金中解决。除中央、省、市补助资金外,其余资金由各县(市、区)政府负责筹足。要加强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