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建设厅办公室、省监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省建设厅监察厅城乡规划效能监察2008年度工作要点的通知
(湘建办〔2008〕62号)
各市规划局(规划建设局)、监察局,湘西州建设局、监察局:
建设部、监察部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第四次工作会议决定,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继续开展一年,到2008 年底做好全面工作总结。为统一思想,突出重点,提高各地城乡规划部门工作效能,强化城乡规划的综合调控作用,现将《建设厅、监察厅城乡规划效能监察2008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贯彻落实。
湖南省建设厅办公室
湖南省监察厅办公室
二OO八年六月五日
建设厅、监察厅城乡规划效能监察
2008年度工作要点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监察部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第四次工作会议精神和年度总体部署要求,2008年度我省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要点如下:
一、工作目标
1、宣传贯彻《
城乡规划法》,推进相关配套制度建设,保障《
城乡规划法》的实施;
2、建立健全规划依法行政与监督检查等制度,推进城乡规划公开制度实施;
3、继续加强对各地城乡规划工作的指导与监督,使各地规划管理工作的制度化与规范化建设整体取得明显成效;
4、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使城乡规划领域的违纪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二、工作重点及要求
(一)宣传和监督检查各地贯彻实施《
城乡规划法》的情况。
1、以《
城乡规划法》的贯彻实施为重点,重点督促检查各地贯彻《
建设部关于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的指导意见》(建规〔2008〕21号)的情况。
2、针对贯彻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督导与检查,推动各地贯彻实施《
城乡规划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