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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2008年雨季造林工作意见的通知

  为了扩大造林面积,今年全市安排飞播造林 40575 亩。其中,淇滨区 25575 亩,重点安排在 乌山和柏尖山一带; 淇县 15000 亩,重点安排在黄洞乡柳林、鲍庄、烟岭沟、全寨、小柏峪一带。树种以黄连木、侧柏、臭椿为主。雨季点播造林 1000 亩,全部安排在鹤山区,其中姬家山村 700 亩、土门村 300 亩,主要树种为黄连木、臭椿等。

  三、严格标准,确保质量

  (一)苗木和种子质量标准

  1 .苗木标准。造林必须选用优质壮苗,所用苗木必须具有县级以上林业部门的检验证和检疫证,必须达到二级以上标准。

  2 .种子标准。种子必须全部为当年新采或去年库存种子,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经过县级以上林木种苗质量检验单位检验合格。

  (二)栽植和点播要求

  1 .栽植要求。营养钵苗要保证钵体完整,裸根苗要随起、随蘸浆、随运、随栽。栽植时要挖深坑,扶正苗,封细土,夯实,不露根,压石片保墒,保证栽植质量,确保苗木成活率达到 90% 以上。

  2 .点播要求。点播密度为每亩 400 穴以上,种子需用抗旱剂、驱鼠剂和生根粉处理,在进入雨季第一场透雨后(降雨量 10 毫米以上)点播。点播时需用播种工具挖穴,穴深为种子横径的 2 - 3 倍,一般为 1 - 3 厘米。播后覆土、覆草,全面封山,严禁放牧和挖药、割草等人为活动。

  四、强化措施,确保任务完成

  各县(区)要坚持 “ 因地制宜、适地适树 ” 的原则,精心组织,注重实效,保质保量完成造林任务。

  1 .搞好规划,坚持科学造林。各县(区)要根据国家《造林技术规程》和我市 2008 年年度造林作业设计要求,认真编制雨季造林实施方案。在具体实施中,要严格按照规划的地点、树种、密度、苗木和种子标准等进行操作,力戒随意性和盲目性,进一步提高造林质量。

  2 .密切配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降雨是雨季造林的关键因素,林业部门要主动与气象部门结合,密切关注和分析气象变化,选择最佳的时机造林。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做好苗木、种子的管理和调剂工作,抓好起苗、运输、栽植、播种等环节,加强技术培训,确保造林成功。

  3 .创新机制,提高造林质量。各县(区)要大力推广承包、拍卖、租赁、股份制等形式开展造林绿化,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积极推广专业队植苗和点播造林,做到包栽包活,进一步提高造林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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