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统一宣传口径
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6 月底开始,在各新闻媒体同时宣传。各县(区)要按照宣传方案,统一宣传口径,统一组织宣传,既要宣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作用和政策,吸引和鼓励居民参保,又要实事求是,防止吊高胃口,开空头支票。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化解可能出现的矛盾,确保试点工作健康有序推进。
(五)分级补助
除中央和省财政补助外,市、县(区)财政按照《办法》规定,实行分级补助。
(六)分别操作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由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县(区)分别实施。职业技术学院、鹤煤技师学院、市技校学生由所在学校负责组织参保;职业高中、中专和中小学在校学生、托幼机构少年儿童、特殊教育学校学生由市、县(区)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参保。其他居民以家庭为单位,依托街道办事处、乡(镇)医疗保险工作机构组织登记参保和缴费。参加沉陷区、棚户区改造的居民,由户籍所在区负责组织参保。
(七)分步实施
1 .召开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启动会议( 6 月底前)。
2 .宣传发动,政策培训( 6 月底开始)。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和具体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市、县(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培训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人员,使之熟练掌握政策和实际操作规程。
3 .入户调查,参保缴费( 7 月 1 日 至 9 月 30 日 )。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科学安排,统筹协调,督促街道办事处、乡(镇)做好入户调查、身份认定、参保缴费等工作。
4 .督查指导,工作交流( 9 月中旬)。市、县(区)领导小组要加强督导检查,适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工作经验,查找存在问题,制定改进措施。
5 .评估验收,总结经验( 11 月下旬)。做好各项准备,迎接国家、省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群众期盼,社会关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把这件惠及全市城镇非从业居民切身利益的事情办实、办好。市政府已成立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明德为组长,副市长徐合民为副组长,市劳动保障、宣传、财政、卫生、民政、教育、公安、残联等 15 个部门和县(区)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鹤壁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加强对本辖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