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部分副主席和主席助理工作分工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部分副主席和主席助理工作分工的通知
(宁政办发[2008]96号 2008年6月2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现将部分副主席和主席助理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刘 慧副主席 协助主席分管民政、劳动保障、工商管理、招标采购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自治区民政厅、劳动保障厅、工商局、招标局(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宁夏军区、武警宁夏总队,自治区老干部局、残联,烟草专卖局、储备局、宁夏保监局及各保险公司驻宁分公司。
  李堂堂副主席 协助主席分管教育、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体育、文史社科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自治区教育厅(含政府教育督导室、财经职业技术学院、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教育考试院)、文化厅、广播电影电视局、新闻出版局、体育局、出版社、文史馆、社科院,宁夏大学、宁夏职业技术学院(广播电视大学)、宁夏师范学院、文化市场执法总队。
  联系文联、社科联,北方民族大学。
  姚爱兴副主席 协助主席分管国土资源、卫生、计划生育、食品药品监管、地矿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测绘局)、卫生厅、人口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局、地矿局,宁夏医学院(含附属医院)。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