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按照结构合理、发展均衡、网络健全、运行有效、惠及全民的原则,以大型公共文化设施为骨干,以社区和乡镇基层文化设施为基础,突出抓好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在自治区成立50周年之际,建成自治区博物馆、图书馆、科技馆、展览中心、银川市文化艺术中心、宁夏广电中心演播大厅六个重点公益文化项目,开工建设宁夏大剧院。加快推进行业专题博物馆建设,到2010年建成60座,实现每10万人拥有一座博物馆的目标。加大市、县两级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力度,全面实施乡镇综合文化站标准化建设工程,建设和完善村(社区)文化活动场所,到2010年基本建成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大力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扩大对农村广播电视的有效覆盖,建立以县(市、区)为中心、乡镇为依托、服务农户的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覆盖网络。2008年基本实现20户以上自然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到2012年基本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建成区、市、县、乡、村五级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网络,实现全区共享工程全覆盖,在全国率先实现数字化服务进乡村,并向自然村推进。加快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按照企业经营、市场运作、政府购买、农民受惠的原则,推进农村公益性电影放映服务体制的改革,加快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到2010年实现全区每个行政村每月放映一场数字电影的目标。积极推进农家书屋建设工程,到2012年全区50%左右的行政村建有农家书屋。每年扶持建设400个农村文化活动示范点、文化中心户、农民艺术团队项目,巩固和扩大农村基层文化活动阵地,使全区公共文化设施明显改观。
(六)加强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认真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宁复回族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设立文物保护和征集专项经费,依法加强文物考古发掘和保护利用。实施抢救性文物保护设施建设项目,“十一五”期间建成西吉县、原州区博物院文物库房和宁夏文物考古所文物周转库房,并改扩建一批新馆,完成西夏王陵、水洞沟、须弥山石窟等遗址保护工程;完成贺兰山——西夏王陵风景名胜区和丝绸之路宁夏段保护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完成宁夏境内长城调查和整理工作;完成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和资料整理工作;有计划地对全区境内各级文物单位进行保护和维修;做好重大基础建设项目的文物保护工作,重点完成宁东化工基地、太中银铁路、中盐高速公路等文物考古发掘调查工作和文物保护规划;完成《中国文物地图集·宁夏卷》出版工作。积极组织挖掘、整理、抢救、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濒危项目,扶持具有民族特色的民族、民间、民俗文化。对农村原生态文化保持较完整,并具有特殊价值的村落或特定区域进行动态整体性保护。成立西北(宁夏)花儿研究院,做好宁夏“花儿”的挖掘、整理、普及、提高工作。“十一五”期间,全面实施自治区级保护项目和市县级保护项目的研究、论证、评估工作,健全区、市、县三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名录体系。积极申报国家、联合国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充分发挥优秀传统文化在先进文化建设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