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杭州旅游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杭政〔2008〕4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杭州旅游资源优势,继续深化实施旅游西进战略和旅游国际化战略,打响“东方休闲之都·品质生活之城”的旅游品牌,进一步发挥旅游业对现代服务业的龙头带动作用,结合我市旅游业发展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贯彻实施总体规划,推进配套设施建设
(一)贯彻实施旅游发展规划。
深入贯彻实施《杭州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总规》),在《总规》的指导下编制旅游专项规划。做好《总规》与经济、社会、城市等规划的衔接工作。
(二)推进杭州旅游集散中心建设。
加快建设杭州旅游集散中心,发展旅游交通换乘和观光巴士营运网络。2008-2012年,制定并实施杭州旅游集散中心发展规划,每年由市财政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扶持旅游集散中心的建设和旅游换乘中心的运营。
(三)健全大杭州区域旅游交通指示系统。
在西湖景区、休博会主会场现有旅游交通指示牌的基础上,加快大杭州区域内旅游交通指示系统的整体筹划。城管、交通、旅游、公安交警、质监等部门要统一协调,按照《旅游景区(点)道路交通指引标志设置规范》的要求进行标志设置,所需经费分别由市和区、县(市)财政负责解决。2008-2012年,市财政将每年安排经费100万元用于旅游交通指示系统建设。
(四)提升杭州旅游信息咨询中心功能。
整合规范现有11个旅游信息咨询点,在区、县(市)新建一批旅游信息咨询点,形成覆盖杭州市范围、提供多语种服务的咨询点不少于20个的旅游咨询网络。
建设开放式“杭州旅游在线平台”,通过互联网、无线通信、信息亭、移动多媒体等多种渠道,建成功能完备、资源共享、互联互通、实时便利,能提供景区(点)、宾馆饭店、旅行社、名特商店、休闲餐饮名店、博物馆、定点演出项目等内容的多层次旅游信息查询和预订的24小时的“杭州旅游在线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网上促销活动。
2008-2012年,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旅游信息咨询中心网点整合、运行补助及“杭州旅游在线平台”建设。
二、开发旅游资源,加大整合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