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化学需氧量减排(计划减排化学需氧量2000吨)。
1.工程减排(共计减排化学需氧量1500吨)。2008年建成米泉污水处理厂,预计减排化学需氧量1270吨(按3个月减排量计)。对中石油乌石化分公司炼油污水处理系统及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公司焦化废水生化处理站进行完善改造,预计可减排化学需氧量230吨。
2.结构调整减排。结合青格达湖治理工程对水磨河流域内的部分企业实施关停、搬迁和治理,预计减排化学需氧量300吨。
3.监督管理减排(共计减排化学需氧量200吨)。对200家重点企业建立动态档案,安装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设施,实施监督性监测,每半年至少1次。加强对重点减排企业减排工程的环境监察工作,每年不少于4次。
四、可达性分析
(一)政策保障。一是协调落实1.5分/度的脱硫电价,对电厂脱硫建设加大资金支持,帮助电厂及早完成脱硫设施建设;二是加强与自治区、军区、兵团、武警及中央驻乌单位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沟通协调,对乌昌地区环境治理进行统筹部署,出台利于环境管理的相关政策,实现统一管理;三是进一步明确煤电、煤化工项目建设的环境技术政策,从项目选址开始就避免产生环境问题;四是制定和执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环境管理、排污许可证、污染源自动监测管理及污染物减排落实等环境法律、政策。
(二)资金保障。加大对全市重点减排项目及污染源治理专项资金的投入,保证污染物在线监测、除尘脱硫设施专项治理、空气质量监测子站建设等减排项目的顺利落实。
(三)科研保障。协调国家环境科学院派驻大气污染防治专家到我市环境科研所进行业务支援,并以乌鲁木齐市冬季大气污染作为研究对象,开展国家级污染防治课题研究,帮助乌鲁木齐市制定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和治理措施。
(四)能力保障。在乌鲁木齐市实施环境监察队伍的垂直管理试点,增强环境执法队伍的执法能力。
五、重点任务
(一)继续加强环境科研。
进一步推动环境科研工作,在现有大气污染成因调查工作的基础上,加强国际国内科研合作,继续深入分析研究大气污染成因、污染物迁移转化和扩散规律,为城市规划建设、治理大气污染提供科学依据。
(二)努力改善能源结构。
一是做好供热规划。制定和落实全市整体供热规划,推进资源整合,加快大型热源建设,积极发展城市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和天然气供热。二是继续做好建筑节能工作。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上,实现新建、改建节能建筑面积300万平方米,综合节能率达50%以上目标;三是加快经济社会各个领域电气化改造,增加城市电气化率,以电代煤、以电代油,逐步改变以煤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四是对地下水资源进行调查研究,做出合理规划,推进利用地热供热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