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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8年度宁波市会展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


  2008年度宁波市会展业发展优秀组织奖考评表(三)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类 别

考 评 内 容

分值

自评分

考评分

基础工作

1.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将会展工作纳入年度本部门工作的重要内容;

8

 

 

2.本部门有明确的会展工作分管领导;

8

 

 

3.本部门有明确的会展工作联系处室(5分)和工作职责(5分);

8

 

 

4.制定本部门会展业发展计划;

8

 

 

5.年度本部门召开各类会展工作会议,进行专题部署和研究(根据会议次数计分);

8

 

 

6.及时报送本部门年度工作总结(4分)和统计资料(3分)及信息(3分)。

10

 

 

实际业绩

1.对在国际中心组织举办的单个展会展览面积1-2万平方米的计15分,2-3万平方米的计20分,3-4万平方米的计25分,4-5万平方米的计30分,5万平方米以上的计35分;多个展会可累积计分;

按实绩计分

 

 

2.对在国际中心组织举办的单个展会境外参展企业或出口贸易企业展览面积达到总面积60%以上的计20分;多个展会可累积计分;

 

 

3.对在国际中心参与其他单位举办的展会每个计3分;多个展会可累积计分;

 

 

4.对积极组织举办国际性或全国性会议(论坛)每个分别计5分、3分;多个会议(论坛)累积计分不超过15分;

 

 

                 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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