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在下列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单位,根据其业绩可评为年度会展业发展贡献奖。
1.积极发挥职能优势,为会展企业或中介机构培育引进国家级、国际性相关展会、会议(论坛),主动做好相关服务和组织协调工作;
2.充分利用各自优势资源和工作渠道,积极宣传推介宁波会展业政策和发展环境及大型会展活动;
3.出色完成市政府布置的大型会展活动招展、招商等工作任务,成绩突出;
4.在会展活动筹办中,热情主动为客商、展商提供优质服务,得到参展企业一致好评的;
5.在会展人才培养引进和从业人员培训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四)会展业发展创新奖
对积极发挥本地、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的优势,为全市会展业发展出谋划策,主动服务于我市会展业发展大局,创新性开展工作,根据实绩可评为年度会展业发展创新奖。
三、表彰与奖励
对荣获年度会展业发展优秀组织奖、优秀服务奖、贡献奖和创新奖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并给予一定的工作经费奖励。
四、组织实施
全市会展考评工作在市会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会展办组织实施。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本考评办法,实事求是进行总结,提出自评奖项,于2009年1月10日前将年度会展工作总结和相关证明材料报市会展办(对组织或参与举办展会、会议论坛、节庆、体育赛事等活动的,须提供活动名称和举办时间、地点、规模等明细表)。市会展办根据本考评办法进行综合考评,提出获奖候选名单,报市会展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以市政府名义表彰。
本办法在施行过程中的有关问题由市会展办负责解释。
附件:1.2008年度宁波市会展业发展优秀组织奖考评表
2.2008年度宁波市会展业发展优秀服务奖考评表
附件1:
2008年度宁波市会展业发展优秀组织奖考评表(一)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类 别
| 考评内容
| 分值
| 自评分
| 考评分
|
工作体系
(25分)
| 成立本级相应的会展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分管领导;
| 6
| | |
有明确的会展工作职能机构(设独立机构的5分,挂靠科室的3分)和工作职责(2分);
| 7
| | |
年度召开本级各类会展工作专题会议(根据会议档次和次数计分);
| 6
| | |
及时上报年度工作总结(2分)和统计资料(2分)及信息(2分);
| 6
| | |
政策体系
(30分)
| 制定本地以发展会务经济为重点的会展业发展规划;
| 10
| | |
出台本地以发展会务经济和鼓励在国展中心举办、联办展会为重点的会展业发展扶持政策;
| 15
| | |
有明确的年度工作目标;
| 5
| | |
综合绩效
(40分)
| 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服从上级主管部门工作协调;
| 5
| | |
本地会展业发展管理规范,未发生重大事故和群众性上访事件;
| 5
| | |
出色完成市政府布置的展会招展、招商等任务;
| 5
| | |
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年度会展工作任务指标[见表(二)]。
| 25
| | |
合 计
| 10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