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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北京市教育信息化工作的意见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政务(校务)、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和标准,制定各单位加强政务(校务)、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办法,编制政务(校务)公开目录,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3.打造政府服务品牌
  打造网上“96391”首都教育咨询服务品牌,形成网上网下,互连互动的教育咨询服务体系。
  各教育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建立各具特色的教育信息服务品牌栏目,提供全方位的问题解决模式,增加政府执政透明度,保障教育工作者和学生的正当权益。
  4.提升首都教育的国际影响力
  加快英、法、俄、西班牙、阿拉伯五种国际语言教育网站建设,形成全世界了解首都教育的窗口,提升首都教育国际形象。
  (三)搭建协同办公平台,推进办公现代化。
  1.完善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电子政务办公系统,提高机关办公效率,提升服务水平。
  2.各区县、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及直管直属单位进一步完善内部电子政务(校务)系统,并与市教委办公系统连通,探索实现协同办公,促进文件、信息的高效流转,创新行政管理、校务管理体制。
  3.建立全市教育视频会议系统,实现市、区县、高校、直管直属单位间的双向多点传输,实现会议内容直播和点播,确保政令渠道通畅。
  4.各教育单位协同搭建教育决策信息共享平台和教育地理信息系统,为领导决策提供丰富的、多维的数据信息。
  5.各教育单位建立应急处理系统和风险评估系统,制定安全等级标准,推动全市教育系统监控预警系统建设,应对各类紧急事件。
  6.开展电子政务(校务)效能评估体系建设,通过技术手段,对电子政务(校务)效能进行科学分析,提高工作布局的合理性,促进电子政务(校务)建设的良性循环。
  四、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电子政务(校务)的建设工作,成立一把手负责的电子政务(校务)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应设在各单位重要综合协调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落实电子政务(校务)建设的各项任务。各单位信息中心负责电子政务(校务)的技术保障工作。
  (二)统筹资源,强化培训。
  为适应电子政务(校务)建设和应用的需要,将计算机应用能力列入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基本任职条件之一,积极组织利用各方面的力量,大力开展培训活动。
  1.借助高等教育资源,聘请高校公共管理和电子政务(校务)方面的专家开展指导和培训。
  2.组织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及各教育单位主要领导进行培训,使领导干部掌握必要的操作技能,提高领导干部在电子政务(校务)方面的管理能力。
  3.组织全市教育系统电子政务(校务)主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应用系统管理员的技术培训,加快对电子政务(校务)知识的掌握和应用能力的提高。
  (三)加大投入,保障运转。
  电子政务(校务)建设是北京教育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所需建设经费需从公用经费或教育信息化经费中列支,要保证政务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经费,包括人员培训在内的日常维护费从财政经费中列支。
  (四)完善制度,确保安全。
  1.进一步完善电子政务(校务)领导小组及电子政务(校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制定加强政务(校务)公开的措施和办法,制定网站应急预案,完善电子政务(校务)建设中的规章制度和安全保密措施,落实安全保密工作责任制。
  2.建立并完善电子政务(校务)的信息安全技术保障系统,采用国家有关部门审核认定的加密和电子认证技术,确保信息安全,建立数据备份系统,确保政务系统的快速恢复和可靠运行。

  附件2:
北京市学前教育
信息化行动计划(2008-2010年)

  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学前教育信息化作为基础教育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亟待建设与发展。
  一、指导思想
  根据教育部、市政府及市教委“十一五”时期发展规划中关于教育信息化的总体要求,以及北京市学前教育信息化的实际情况,以提高幼儿园教育质量、提高教师信息化水平与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教育能力,引导家长掌握科学育儿的知识为主要目标,坚持“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统一标准、分步实施;教委领导,幼儿园具体实施,家庭积极参与”的建设原则;坚持从实际需求出发,以建促用,以用促建,建用结合,注重实效的发展策略;坚持引导提高、节约高效、整合创新、分步推进的工作方法,全力推进北京市学前教育信息化的建设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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