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建设厅关于对全省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的补充通知
(黔建施通[2008]353号)
各市(州、地)建设局:
根据《贵州省建设厅关于对省外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入黔从事建筑活动进行检查的通知》(黔建施通[2008]135号)和《贵州省建设厅关于加快全省建筑劳务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黔建施发[2005]178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建筑劳务市场和省外建筑施工、监理企业(以下简称省外企业)入黔从事建筑活动管理工作的实际,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质量和安全。经研究决定,对《关于对全省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黔建施通[2008]318号)的事项进行补充,定于2008年7月对全省建筑劳务作业分包情况和省外企业入黔从事建筑活动情况与全省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工作情况一并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 省外企业入黔从事建筑活动情况
1.省外企业入黔从事建筑活动是否按规定办理入黔备案手续。
2.省外企业在黔分支机构是否有相对固定且能满足正常工作需要的办公场所,内设机构是否健全,职责分工是否明确,人员配备是否合理等。
3.省外企业是否存在出借资质(挂户)、围标串标、超越资质承包工程以及转包、违法分包的情况。
4.省外企业施工的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等管理人员以及监理的在建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监理工程师及相关监理人员是否按办理入黔备案手续时的要求履职到位。
5.省外企业是否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安全生产规定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是否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6.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是否按规定与自有劳务作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购买社保;是否按有关规定给在建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缴交意外伤害保险和工伤保险;是否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实行劳务分包的,是否是分包给具有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
7.省外企业是否有违反基本建设程序的行为。
(二)全省建筑劳务作业分包情况
1.各地组建建筑劳务分包企业的情况(企业名称、资质等级、个数、分布情况等)。
2.各地在建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劳务分包时使用建筑劳务分包企业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