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领取养老金的资格验证时间及办法:
经济组织每年3-6月份,应对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被征地农民进行生存情况的核查,对没有提供有效生存证明的,社保经办机构将从当年7月起停发基本养老金。
五、申请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办理
(一)有以下情况的,可申领个人账户储存额(或余额):
1.不满足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条件的;
2.在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出境、出国定居;
3.死亡。
(二)需提供的材料:
1.《广州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两份);
2.除提供上述资料外,另分别按以下3种情况提供资料:
(1)不满足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需提供:
领取人的户口簿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前出境、出国定居的需提供:
公安机关确认的出境定居证明,或派出所注销的户口证明、或护照(非中文版的,提供职工本人的书面申请)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死亡的需提供:
①由医院出具的《殡殓证明》或户口簿(公安机关已对死亡人员的户口进行注销)的原件及复印件,及由殡仪馆出具的《死亡殡葬证》或《死亡报告书》的复印件;
②由继承人申领的,还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户口簿无法证明申办人享有法定继承权的,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申办人享有法定继承权的证明;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继承人经公证机关确认的委托书。
(三)发放的形式。
经济组织代为办理有关手续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应付的个人账户储存额(或余额)划拨至经济组织的银行账户,再由经济组织将待遇发放给申领人。
六、申请领取老年生活津贴的办理
(一)申领条件。
《办法》实施前征地,《办法》实施时年满60周岁,个人选择领取老年生活津贴。
(二)申领程序。
由个人书面向经济组织提出申请,由经济组织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办理。
(三)提供材料。
《广州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增减员申请表》(一式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