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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设置奥林匹克专用车道有关事项的通告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设置奥林匹克专用车道有关事项的通告


  为保证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举办期间各项赛事活动交通安全、准点、可靠、便利,依照奥运会惯例和申办奥运会时的承诺,经市政府批准,决定在本市部分道路设置奥林匹克专用车道。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奥林匹克专用车道是指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在比赛、训练场馆、奥林匹克大家庭住地、媒体酒店、机场、主新闻中心、广播电视中心等场馆及为奥运会、残奥会服务的相关设施之间,供享有奥林匹克专用车道通行权的机动车通行而设置的专用车道。

  二、奥林匹克专用车道设置在道路顺行方向最左侧机动车道,由车道标线、地面标识和标志组成。

  (一)奥林匹克专用车道标线由黄色、白色间隔虚线组成。专用车道左侧的车行道边缘线保持不变,右侧以黄白相间的虚线施划车行道分界线。附图:(略)

  (二)奥林匹克专用车道地面标识为白底彩色五环图案。 附图:(略)

  (三)奥林匹克专用车道指示标志由蓝底白色虚线、箭头及白底彩色五环组成。 附图:(略)

  (四)奥林匹克专用车道内可标注使用时段。 附图:(略)

  三、奥林匹克专用车道启用期间,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未标注使用时段的,除享有奥林匹克专用车道通行权的机动车外,禁止其他车辆及行人通行。

  (二)标注有使用时段的,在标注时段内,除享有奥林匹克专用车道通行权的机动车外,禁止其他车辆及行人通行。

  (三)在设置奥林匹克专用车道的道路上,同时设有公交专用车道的,在奥林匹克专用车道使用时段,不享有奥林匹克专用车道通行权的机动车可以借用公交专用车道通行。

  四、2008年7月20日起至9月20日止,根据奥林匹克大家庭成员抵、离京、训练、比赛交通运行需求,分阶段使用奥林匹克专用车道。奥林匹克专用车道启用时,以下机动车享有通行权,准许按规定在奥林匹克专用车道通行,其他车辆及行人禁止进入:

  (一)持有北京奥组委核发的奥林匹克运动会专用车辆证件(不含正面底色为黄色的奥运会及残奥会临时车证和场馆外围车证)的以下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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