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等三项工作制度的通知


  三十四、省政府及各部门要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进一步完善信访制度,确保信访渠道的畅通;省长、副省长及各部门负责人要亲自阅批重要的群众来信。

  三十五、省政府及各部门要推行行政问责制度和绩效管理制度,明确问责范围,规范问责程序,严格责任追究,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

第八章 加强廉政建设

  三十六、省政府及各部门要从严治政。对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要按程序和时限积极负责地办理,对不符合规定的事项要坚持原则不得办理;对因推诿、拖延等官僚作风及失职、渎职造成影响和损失的,要追究责任;对越权办事、以权谋私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三十七、省政府及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按照本省有关规定规范公务接待,不得用公款相互送礼和宴请。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切实降低行政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

  三十八、省政府组成人员要廉洁从政,严格执行中央和本省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要严格要求亲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不得利用特殊身份拉关系、谋私利。

第九章 会议制度

  三十九、省政府实行全体会议、常务会议、省长办公会议制度。

  四十、省政府全体会议由省长、副省长、秘书长和各厅厅长、委员会主任、办公室主任组成,由省长召集和主持。省长助理参加会议。其他列席人员根据会议内容需要确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一)传达贯彻上级领导机关的重要指示、决定和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二)讨论决定省政府的重大事项;(三)部署省政府重要工作;(四)通报工作情况。

  省政府全体会议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

  四十一、省政府常务会议由省长、副省长、秘书长组成,由省长或者省长委托常务副省长召集和主持。省长助理参加会议。其他列席人员根据会议内容需要确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一)讨论决定省政府工作中的重要事项;(二)讨论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的工作报告和议案;(三)讨论通过向国务院报告或请示的重要事项;(四)讨论通过由省政府制定和发布的省政府规章和重要文件;(五)通报和讨论省政府其他重要事项。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