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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第八届中国艺术节和2006-2007年度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我省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决定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第八届中国艺术节和2006-2007年度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我省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决定
(豫政[2008]35号 二○○八年六月十一日)


  在2007年11月举办的第八届中国艺术节上,省豫剧一团创作演出的豫剧《常香玉》荣获第十二届文华大奖和观众最喜爱剧目奖;在2006-2007年度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评选中,河南小皇后豫剧团创作演出的豫剧《铡刀下的红梅》荣获全国“十大精品剧目”称号,充分体现了我省文艺事业的繁荣发展,展示了戏剧艺术的魅力和创作水平,为河南争了光。为此,省政府决定,授予省豫剧一团团长李道畅、河南小皇后豫剧团团长王红丽“河南省先进工作者”称号;对省文化厅、省豫剧一团、河南小皇后豫剧团予以通报表彰;对省豫剧一团、河南小皇后豫剧团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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