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主要畜禽监测调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畜禽业生产是农业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畜禽产品是城乡居民的主要副食品之一,也是菜篮子工程的主要内容。抓好畜禽业生产,保持主要畜禽产品的合理价格水平,对稳定市场供应,满足消费需求,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及时掌握畜禽业生产发展情况,能对党和政府制定畜禽业发展政策和落实国家有关奖励政策提供客观依据。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主要畜禽监测调查的通知》(国统字〔2008〕28号)文件精神,按照《全国主要畜禽监测调查方案》和《四川省主要畜禽监测调查实施细则》的要求,我市将开展畜禽业监测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心组织,确保调查工作顺利实施
为有效实施畜禽业监测调查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从人员配备、调查经费等方面给予支持。此项调查工作由国家统计局达州调查队具体组织实施,我市各级统计、畜牧、调查队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数据的调查采集、分析评估和使用等工作。
二、强化审核,确保监测调查数据质量
调查数据采集后,市、县两级要做好调查数据审核和调查质量的监管。要科学客观辨证全面地进行分析,要用发展的观点来分析判断。调查队要会同统计局、畜牧局进行认真分析审核、评估把关,重点评估数据的趋势性、逻辑性、技术性和可比性,同时要看与部门数据是否矛盾,与相关专业数据是否衔接,与宏观发展趋势是否一致,通过评审,确保数据的真实、可信。
三、加强领导,确保监测调查工作的落实
监测调查数据是进行农业核算和核定生猪调出大县奖励的依据。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监测所涉及到的部门负责人要亲自抓,要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由于此项调查工作涉及我市各县(市、区)百余家规模养殖户(生产单位)和上万农户,工作面宽量大,任务十分艰巨。为保障工作的长期正常运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必须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落实相关经费,确保监测调查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二○○八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