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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


  (三)引导支持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加快改革重组。通过市场和政策引导,支持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以优势品牌为纽带,通过控股、参股等多种形式进行资产重组,组建企业集团,实现规模扩张。按照集中有效资产、重组低效资产、盘活呆滞资产、清除无效资产的要求,支持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进行体制机制创新,调整优化企业股权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提升管理水平。支持和引导企业大力发展科技含量高、产业链条长、增值水平高、出口能力强的农产品精深加工,不断提高企业竞争力。

  (四)引导支持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向集群化、园区化发展。按照“产业发展集群化、集群发展园区化”的思路,制订发展规划,强化政策支持,通过项目带动、资源整合、招商引资等方式,引导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向优势产业、优势区域聚集,同类企业及相关企业向产业集群基地集中,加快形成集群式、园区化发展的新格局。省上重点支持建设的100个县域工业园区,要加快建设步伐,强化配套协作,为农产品加工企业入园入区创造良好条件。

  三、加快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提高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的原料供应水平

  (五)加强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各地和各级农业部门要按照发展一村一品、一县一业的要求,认真实施《陕西省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围绕龙头建基地,突出特色建基地,依托市场建基地,连片开发建基地,为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提供优质和稳定的原料来源,促进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提升产业聚集度。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要根据自身发展需要,通过定向投入、保护价收购、合同定购、利润返还、土地使用权入股等多种方式,与农民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加快建立与其加工能力相适应的原料生产基地,保证原料供应,实现农民增收。

  (六)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制订和完善农产品及加工制品的质量安全标准,强化对生产基地、龙头企业农产品生产、加工的标准化管理。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切实加强动植物检疫、农业投入品和环境质量监测管理,加快建立标准化、专业化、规模化、优质化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鼓励和支持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开展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提升农产品及加工制品的质量安全水平。

  四、加快科技创新,不断提升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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