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的实施意见

  到“十一五”末期,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基本建立:

  --食品安全信息监测覆盖面达到90%;

  --大中城市批发市场、大型农贸市场和连锁超市的鲜活农产品的抽检质量安全合格率达到95%;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率达到100%;

  --食品召回覆盖面达到80%;

  --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检查覆盖面达到90%;

  --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覆盖率达到100%,社会监督网覆盖率达到80%,现代流通网覆盖率达到60%以上。

  到“十一五”末期,药品监管水平明显提高:

  --农村药品监督网覆盖率达到100%,供应网覆盖率保持在90%以上;医疗机构规范化药房达到80%以上;

  --对于现有国家药品标准的独立全项检验能力,省级药品检验机构达到100%,市级药品检验机构达到80%;

  --省级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对市场常规产品检验能力达到95%以上;

  --药品监督抽验覆盖面达到80%。

  二、主要任务

  (一)食品安全方面。

  1.加强食品安全监测。

  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实施农产品产地区划、环境评价及监测监控,完善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网络,加强重点城市“菜篮子”基地环境监控,以县为单位,推进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评价工作。建设全省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数据库共享平台。强化对农业投入品的质量和环境安全管理。建立农兽药残留监控制度,在全省大中城市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逐步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建设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监测网络。开展非食品原料风险监测,建立重点食品强制性标准专项检查制度,实施电子标签管理。建立和规范食品召回监督管理制度,对肉制品、乳制品、饮料、粮食加工品、食用植物油等高风险食品开展食品召回工作。完善市场例行监测制度,在大中城市批发市场、大型农贸市场和连锁超市建立鲜活农产品质量监测监控点,完善食品安全自检和报告制度。建立基于循环模式的农产品、食品示范基地,实施良好农业规范,加快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基地建设。

  2.全面提升农村食品安全保障能力。

  建立和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现代流通网和社会监督网,初步形成农村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大力推进国家、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和一批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建设,总结推广经验,发挥典型示范和带动作用。完善对小作坊、小食杂店、小餐馆和“农家乐”的监管机制。建立农村家庭宴席卫生指导制度。完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实施农村食品质量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全过程监管。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传统集会、庙会及商品展销交易等场所的食品安全监管,防止和及时处置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