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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的实施意见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的实施意见
(陕政办发〔2008〕70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是我国首次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编制发布的专项规划,是“十一五”期间指导和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纲领性文件。贯彻落实好《规划》对于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切实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建设西部强省、构建和谐陕西的宏伟目标具有重要意义。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贯彻落实《规划》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履行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加强食品药品监管设施建设,完善技术标准体系,大力提高检测技术水平,创新监管机制,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大局。必须把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相适应,与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相适应。

  二是坚持科学监管,创新机制。必须树立科学监管理念,完善技术支撑体系,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创新监管制度,建立适应省情和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监管新机制。

  三是坚持全程监管,依法行政。必须依法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完善法规政策体系,严格执法,规范监管行为,实现食品药品各环节的全程动态、规范有效地监管。

  四是坚持统筹兼顾,整合资源。必须立足于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食品药品监管各领域、各环节的作用,建立协同作战、齐抓共管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促使有效资源发挥最大效益。

  五是坚持加强基层,强化基础。必须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基层和基础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组织动员足够的资金、技术和人才充实到基层和基础工作,促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基层建设和基础工作明显加强。

  (三)发展目标。

  经过五年左右的努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和机制逐步完善;法规体系较为完备;监管队伍素质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技术装备进一步改善,食品药品安全标准建设和检测技术水平显著提高;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明显好转;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大幅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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