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农产品成本常规调查汇总工作的通知
(浙价成〔2008〕11号)
有关市、县(市、区)物价局,浙江中烟工业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的工作部署,现就做好我省2007年度农产品成本常规调查汇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有关单位按省统一规定的调查品种,于2008年1月21日前将常规调查资料(含汇总数据及文字分析材料)压缩后通过电子邮件上报省局(成本调查队)。
二、大中城市蔬菜成本调查数据通过设施农业汇总软件汇总,数据直接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大中城市饲养业成本调查数据由省局最终审核汇总后统一上报。
三、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开展调查,确保调查数据如实反映实际情况。要加强数据审核,力求上报数据真实、准确、有代表性,费用分摊合理,该填项目填写完整。加强对成本资料的分析,要对总成本、净利润情况进行分析,并对现金成本、现金收益、含补贴收入的收益等情况和异常指标数值进行说明。文字分析材料要求简洁明了,情况清楚,并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措施。
直报调查品种中的产量、价格、产值、用工量等项指标存在一定的估计因素,在以常规调查数据上报时务必据实进行调整,不得随意以直报数据代替。
四、熟练掌握农产品成本数据库管理系统的操作流程和使用方法。为确保数据准确,请各地务必从全国成本调查网(www.npcs.gov.cn)下载、使用最新版农本数据库管理系统(071224版),同时注意做好历史数据的备份、导出和导入。
五、请各地认真阅读《新农产品成本调查核算指标体系和软件培训材料》,把握好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有关注意事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省局(成本调查队)联系。需历年农本数据或2007年直报数据,请发电子邮件索要。
联 系 人:陈跃华、张郭伟
联系地址:杭州市延安路528号标力大厦22楼2212室
邮 编:310006
电话/传真:0571-85179801
电子邮件:zjscb@vip.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