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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全市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公安部门要加强对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沿线的巡查,发现焚烧秸秆现象,及时通报当地乡镇并参与查处。

  交通部门要加强道路巡查,严禁在公路上脱粒和公路两侧秸秆焚烧,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气象部门要及时为政府及相关执法监管部门提供卫星遥感照片。

  广播、电视、报社等新闻宣传部门要广泛开展宣传报道工作,营造秸秆禁烧工作氛围。

  (三)加大舆论宣传

  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及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全面禁烧对保障奥运期间空气质量的重大意义、秸秆综合利用知识及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禁烧秸秆和综合利用的自觉性。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发生焚烧秸秆现象的地区及监管失职行为进行公开曝光。

  (四)强化督查考核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禁烧工作责任的全面落实。环保和农业部门要组织秸秆禁烧工作督查组,对各地秸秆禁烧工作实施现场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及时通报。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发生焚烧秸秆现象的地方,要予以通报;对重大案件要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对相关责任人员要依据《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追究其行政责任;对造成重大污染事故、重大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对违反禁烧规定的乡镇及所辖村,一律取消当年评选“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的资格。

  附
  巢湖市2008年秸秆禁烧工作领导组名单

  组 长:冯克金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石光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

      汪维明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苏惠民  市环保局局长

      孙基本  市农委主任

      方林红  市公安局副局长

      申家莲  市气象局副局长

      沈童苗  市交通局副局长

      赵家威  市广电局副局长

      邓学志  巢湖报社副总编

      夏维能  市环保局副局长

      耿 峰  市农委副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夏维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耿峰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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