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门要加强对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沿线的巡查,发现焚烧秸秆现象,及时通报当地乡镇并参与查处。
交通部门要加强道路巡查,严禁在公路上脱粒和公路两侧秸秆焚烧,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气象部门要及时为政府及相关执法监管部门提供卫星遥感照片。
广播、电视、报社等新闻宣传部门要广泛开展宣传报道工作,营造秸秆禁烧工作氛围。
(三)加大舆论宣传
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及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全面禁烧对保障奥运期间空气质量的重大意义、秸秆综合利用知识及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禁烧秸秆和综合利用的自觉性。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发生焚烧秸秆现象的地区及监管失职行为进行公开曝光。
(四)强化督查考核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禁烧工作责任的全面落实。环保和农业部门要组织秸秆禁烧工作督查组,对各地秸秆禁烧工作实施现场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及时通报。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发生焚烧秸秆现象的地方,要予以通报;对重大案件要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对相关责任人员要依据《
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追究其行政责任;对造成重大污染事故、重大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对违反禁烧规定的乡镇及所辖村,一律取消当年评选“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的资格。
附
巢湖市2008年秸秆禁烧工作领导组名单
组 长:冯克金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石光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
汪维明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苏惠民 市环保局局长
孙基本 市农委主任
方林红 市公安局副局长
申家莲 市气象局副局长
沈童苗 市交通局副局长
赵家威 市广电局副局长
邓学志 巢湖报社副总编
夏维能 市环保局副局长
耿 峰 市农委副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夏维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耿峰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