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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开展全省电信邮政资费专项检查的通知

  (十二)违反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等形式变相收费,或者以其他方式变相收取押金或保证金;

  (十三)违反政策规定,对用户实行差别定价;

  (十四)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价格违法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市、县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此次专项检查的组织领导,认真学习电信邮政资费政策,开展业务培训,做好检查安排和组织实施工作,保证专项检查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抓住电信邮政资费政策政策执行中的重点区域和环节,着力纠正目前电信邮政资费政策执行过程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和消费者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

  (三)严格执法。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准确把握电信邮政资费政策,切实按照“职责法定、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的要求,严肃查处电信邮政企业的价格违法行为,规范企业的资费行为和竞争行为,督促执行国家资费政策,维护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四)搞好服务。各市、县价格主管部门在检查过程中,要加强与当地电信邮政企业沟通,深入了解近年来电信邮政资费改革情况,帮助企业建立价格诚信和自律机制,推进通信普遍服务,营造和谐的消费环境。

  (五)做好总结工作。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对检查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写出包括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原因分析、治理对策和建议等内容的总结报告,并对检查处理情况进行分类统计汇总。各市价格主管部门将专项检查总结(统计汇总表)于8月10日前上报省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同时报送电信、邮政资费典型案件各一例。

  附件:全省电信邮政资费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

浙江省物价局

二○○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
  全省电信邮政资费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个、件、万元

分类统计

 

 

 

企业名称

检 查 情 况

处 理 情 况

检查

单位数

(1)

违法案

件 数

(2)

其中:价格

欺诈案件数

(3)

违法所得金额

(4)

其中

违法案

件 数

(7)

其中:价格

欺诈案件数

(8)

退还

金额

(9)

没收

金额

(10)

罚款

金额

(11)

经济制裁金额

(12)=

(9)+(10)+(11)

其中:对价格欺诈行为的经

济制裁金额

(13)

价格欺诈违法所得金额

(5)

到期预付费余额

(6)

中国电信

 

 

 

 

 

 

 

 

 

 

 

 

 

中国移动

 

 

 

 

 

 

 

 

 

 

 

 

 

中国联通

 

 

 

 

 

 

 

 

 

 

 

 

 

中国网通

 

 

 

 

 

 

 

 

 

 

 

 

 

中国铁通

 

 

 

 

 

 

 

 

 

 

 

 

 

中国卫通

 

 

 

 

 

 

 

 

 

 

 

 

 

小 计

 

 

 

 

 

 

 

 

 

 

 

 

 

邮政企业

 

 

 

 

 

 

 

 

 

 

 

 

 

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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