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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宁波市北仑区50公斤装食盐价格的批复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宁波市北仑区50公斤装食盐价格的批复
(浙价商〔2008〕181号)
宁波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北仑区部分盐场食盐销售价格的请示》(甬价管〔2008〕49号)悉。鉴于北仑区盐田已废转,盐业经营由产区转为销区的情况,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调整北仑区50公斤装食盐供应价(即向终端用户的直供价)。不加碘盐的供应价由每吨740.88调整为每吨757.68元;加碘盐(包括腌制用盐)的供应价由每吨806.40调整为每吨823.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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