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严格用车节能管理。要带头节油,努力实现公务用车油耗比2007年降低20%的目标,要把降低20%的油耗作为硬性指标,分解落实到每一辆汽车。要完善并严格执行公务车辆配备配置标准与管理制度,认真核定车辆编制,压缩配置规模,逐步将公务车辆纳入政府节能采购,鼓励采购小排量、低油耗、低排放的节能环保型车辆,按规定及时淘汰油耗高、环保不达标的车辆。加强公务车辆的日常管理,公勤派车尽可能统筹兼顾,减少出车次数,参加集体公务活动提倡集中统一乘车,鼓励公务出行拼车和乘用火车、长途客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去沈阳公出原则上要乘火车。严禁公车私用,努力降低公务车燃油用量。积极响应和参与无车日活动,倡导乘车或自驾车上下班的干部职工换乘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严格控制各类会议,减少会议场次,压缩会议规模,提倡实行就地开会和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提倡通过电话、办公资源网方式等沟通和布置工作,以减少公务活动用车耗油。
(四)做好节约用电工作。要制定节电目标和措施,采用节能设备和节电技术,强化用电管理,减少电耗,努力实现节电5%的目标。办公区域夏季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不高于20摄氏度,有条件的安装采暖温控阀,做到无人时不开空调、开空调时不开门窗,提倡每天少开1小时、每周停开1天空调,节假日或少数人加班不开中央空调冷气。要调节电梯运行系统,尽量减少电梯使用,提倡5层以下走楼梯。要尽量采用自然光照明,使用高效节能灯具,杜绝白昼灯、长明灯现象,做到人走灯灭;照明需求较低场所要采用瓦数小的节能灯并安装自动控制开关;装饰性景观照明灯要按照规定减少照明亮度和时间。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电视机等办公设备在不使用时要及时关机,减少待机能耗;下班前要注意关闭办公设备等用电器电源。
(五)实施政府节能采购。要严格执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优先采购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禁止采购能源效率低和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产品和设备。各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通过价格折扣或增加评分的方式,鼓励节能型产品企业参与竞争,提高节能产品的推广使用率,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在建设节能型机关中的导向作用。
三、有关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