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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印发《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三)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进展情况。一般安全隐患的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情况;重大安全隐患的公示公告、跟踪治理、整改销号等情况。
  (四)农机跨区作业组织情况、农机事故处理和结案、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以及组织应急救援演练等情况。
  (五)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违法载客、超速超载、无牌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查纠情况和进滩涂作业农机具隐患治理情况。
  三、督查方式
  督查专项行动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省局督查组负责对各省辖市农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抽查;各市农机管理部门在对督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的基础上,负责对各县(市、区)农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有重点的检查;各县(市、区)负责对农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一是“听”。召开座谈会,听取基层农机管理人员、农机手对农机安全生产的意见、建议;听取各市农机安全生产、农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部署情况汇报。
  二是“看”。实地察看农机作业现场、农机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情况,掌握基层和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情。
  三是“查”。深入一线,检查和发现事故隐患、苗头,查阅相关文件、记录等台账资料。
  四是“帮”。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帮助解决安全生产中的疑难问题和实际困难。
  四、督查工作安排
  (一)督查时间
  4月22日-7月31日,时间100天。
  (二)督查时段划分
  第一时段:4月22日-5月25日。
  主要工作:
  动员部署。传达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及省政府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行具体部署和安排。
  制定方案。督促各市农机管理部门,制定具体的督查工作方案,组织前期自查。
  实地督查。督查组分赴各市、县(市、区)进行督查。
  第二时段:5月26日-6月28日。
  主要工作:
  明确整改重点,落实防范措施。在各地自查和省局督查的基础上,对督查中发现的较大以上事故隐患和问题进行分类汇总,列出整改计划,落实防范措施,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
  认真组织回头看。督查组再赴相关省辖市对较大事故隐患申报、重大事故隐患专家评估、事故隐患公示、事故隐患分级挂牌督办、事故隐患举报奖励、事故隐患逐项整改销号、隐患整改建档等制度和五落实情况回头看,防止漏查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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