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抓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快前期工作步伐,提高前期工作质量,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顺利实施奠定良好基础;严格基本建设程序,严把工程建设质量,落实工程建设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全市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按计划顺利实施;积极推进水库管理体制改革,认真落实管理措施、管理责任和管理经费,确保水库安全运行和效益正常发挥。
(四)抓好水土保持工作。坚持生产发展与生态保护相结合,综合治理与自然修复相结合,工程建设与工程管理相结合,切实抓好伊洛河流域、重点小流域及黄河流域淤地坝等项目建设,建立完善预防、监督、管护和动态监测机制,有效控制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现象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生产建设活动对大自然的影响,努力维持和建设良好的生态环境。
(五)抓好投入保障机制建设。通过不断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引导和带动受益群众及社会各界投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逐步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投入机制;在管好用好上级补助经费的同时,足额落实重点项目配套资金及用于水利建设的各类专项资金,并严格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确保专款专用;正确处理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中农民自愿投资投劳与农民负担的关系,避免发生加重农民负担现象。
(六)抓好水资源管理保护。全面推进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等水事管理制度,加强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等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市水资源及水环境承载能力;强化依法管水,严厉打击河道违章设障、破坏水利工程设施、违法取水用水等水事违法行为,努力维持良好的水事秩序;依法处理水事纠纷,尽力避免和积极防范各类水事群体性和突发性事件。
(七)抓好各项水利改革。按照上级有关精神,结合各县(市、区)具体实际,按期完成水管体制改革任务,妥善解决好各种遗留问题,努力提高水利工程的管理水平;积极推进农村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采取承包、租赁、拍卖、股份合作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明晰所有权,搞活经营权,落实管理权,逐步建立农村水利设计良性运行机制;认真抓好农业供水计量收费和农业用水价格改革工作,规范农业水费的计费、征收和管理,积极服务好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和新农村建设。
(八)抓好各项相关工作。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造林绿化任务,完善农田林网、通道绿化、荒山绿化、村庄绿化和河渠绿化,促进生态环境改善;加强森林资源管理,确保不发生重大破坏森林资源案件和森林安全事故;切实搞好以水利设施配套和中低产田改造为主要内容的农业综合开发,确保项目建设任务圆满完成,不断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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