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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提高我市未成年人医疗保险财政补贴标准的通告
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提高我市未成年人医疗保险财政补贴标准的通告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从2008年9月1日起,提高我市未成年人医疗保险财政补贴标准,具体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3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60元,每人每年120元的筹资标准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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