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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旅游局关于印发《成都旅游产业灾后重建工作意见》的通知

成都市旅游局关于印发《成都旅游产业灾后重建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区(市)县旅游局、市旅游协会、旅游企业:
  “5.12”汶川大地震,成都旅游业蒙受重大损失,全市旅游产业直接经济损失300.41亿元,无形损失从游客信心、市场环境、旅游形象等方面也同样巨大。面对成都旅游产业极其艰巨的重建任务和行业自救自强的历史使命,基于对成都旅游产业当前生产能力和市场形势的科学判断和理性分析,为尽快恢复我市旅游市场、促进旅游产业持续发展,现制定全市旅游行业灾后重建工作意见。
  一、总体工作思路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确定的“一手抓抗震救灾、一手抓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和三年恢复重建的总体部署,围绕市委、市政府灾后重建要实现“重建家园、重振经济、重塑形象”的目标,按照国家旅游局关于灾后旅游市场恢复的有关文件要求,立足当期实际,盘活现有资源,组织安全线路产品,强化宣传营销,全面推进全市旅游行业灾后重建工作,促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
  (一)在恢复中提升。基于对我市旅游产业基本面的分析,结合前一段“万人大营救”的工作,启动树立行业队伍特别坚强、特别团结、特别能战斗的形象营销;借鉴国内外化害为利的典型经验,展开“城市安然无恙、成都依然美丽”为主题的震后成都游系列营销,努力把地震知名地变为旅游著名地,着力塑造“千年天府之都、最佳旅游名城”的美好形象。
  (二)在重建中发展。在旅游产业重建中以转型升级为主题,努力实现“三强化”:即产品类型要强化度假型、商务型、购物型、体验型产品开发;服务品质要强化公共信息、公共交通、公共安全、核心产品和个性化特色服务的提升;发展模式要强化骨干企业培育、核心景区打造和企业集群的集约化。
  (三)在实践中创新。充分发挥政府的救助和市场主体的双向互动作用,把社会各界参与家园重建的积极性转化为旅游大开发的动力。结合灾后结构调整、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新型旅游集体组织培育创新乡村旅游发展模式,变灾民为股民、景民;创新国内外合作方式,让抗震救灾的志愿者成为灾区重建的参与者;用好地震遗址资源,打造特色旅游产品。
  二、恢复重建目标任务
  今年6月--12月为市场启动期,计划在6月12日宣布首批安全旅游区和游线,2008年实现接待入境旅游者50万人次,同比下降36.35%;国内旅游者3800万人次,同比下降10%;旅游外汇收入1.7亿美元,同比下降35%;旅游总收入374亿元,同比下降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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