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退休人员待遇按“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执行。即改革前已离退休的人员保持原离退休待遇不变,经费按原渠道解决。改革后退休的人员,其退休待遇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及改革后单位的相应标准执行。
(二)明确权责,规范管理。
1、明确管理责任。
梅西水库工程管理处负责水库工程、坝后电站的维修养护和日常运行管理,隶属于梅西水库管理局。
2、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体制。
梅州市人民政府依法保障梅西水库的合法权益,使水库充分发挥效益;梅州市水利局负责监督检查水库的管理养护和安全运行;梅西水库管理局负责具体指挥水库的管理、运行和维护;梅西水库工程管理处具体执行水库的管理、运行和维护,从而保证水库安全运行和充分发挥效益。
3、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水利工程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依法追究水行政主管部门、水管单位和当地政府防汛责任人的责任。
四、管理处年运行费用收支测算
管理处年运行费用测算编制的文件、政策依据是《
水利事业费管理办法》、《财政预算收支科目》、以及国家财政部、人事部和省财政厅、人事厅的有关文件等。管理处收入主要为梅州市财政局梅西分局拨付的工程水费及电站发电电费(库面养殖收入由上官塘农场收取),支出部分为水库管护人员经费、维修养护经费及电站人员经费。
(一)水库管养所收支情况。
1、年收入(149.3万元)。
水库管养经费主要依靠工程水费收入, 根据梅州市财政局梅市财农字〔2006〕70号文,工程水费由梅州市财政局梅西分局统一收取,主要用于水利工程养护,现在的征收范围包括梅西水库坝后电站、程江梯级水电厂三个电站,共计四个电站。坝后电站2004年-2006年均发电量为841.4万度,根据梅州市物价局梅市价〔2006〕36号文征收标准规定,坝后电站为0.055元/度,工程水费年均征收为46.28万元;梯级水电厂三门峡站年均发电量为162.17万度,工程水费0.05元/度,年均征收为8.11万元;黄石仑站年均发电量为1154.8万度,工程水费0.045元/度,年均征收为51.97万元;长滩站年均发电量为1073.56万度,工程水费0.04元/度,年均征收为42.94万元;工程水费年均收入为149.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