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灾前、灾后的卫生防疫、健康教育以及灾区卫生防疫药品(消杀药品、生物制品)的储备和调运,临时安居点群众的饮用水检测和生活环境的消杀和指导工作,预防控制传染病疫情的暴发和流行。
3、卫生监督机构负责灾区及临时安居点的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及传染病防治等公共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4、心理干预机构(杭州市心理危机研究与干预中心)负责做好灾区群众的心理卫生干预和指导。
四、防汛防台应急响应和终止
根据《杭州市城区防汛防台应急预案(试行)》的有关规定,按城区汛情和台风灾害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分为4级: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
(一)Ⅳ级应急响应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Ⅳ级应急响应:
(1)气象部门预报台风、强热带风暴、热带风暴将外围影响我市,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低压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低压影响,平均风力为6~7级,或阵风7~8级并可能持续。市气象台发出蓝色台风预警信号。
(2)较大区域(两个区以上)内24小时降雨量50毫米,或3天累计雨量100~150毫米,并预报未来一至两天内仍将有大到暴雨。
2、Ⅳ级应急响应行动
受汛情和台风影响的有关区卫生局、医疗卫生机构应安排应急值班人员,保持通讯通畅,随时准备处理各种紧急情况,急救中心要加强值班力量,车辆、人员24小时待命,有关医疗机构要做好救治伤员的准备工作,有关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单位要做好灾后的卫生防疫和卫生监督工作,并及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当地的受灾情况。
(二)Ⅲ级应急响应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Ⅲ级应急响应:
(1)气象部门预报热带风暴将影响我市,24小时内可能受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或者已经受热带风暴影响,平均风力为8~9级,或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市气象台发出黄色台风预警信号。
(2)6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到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市气象台发出黄色暴雨预警信号。
(3)较大区域(两个区以上)内24小时降雨量80毫米,或3天累计雨量达150~200毫米,并预报未来一至两天内仍将有暴雨或大暴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