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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首届惠州现代农业成果展示暨农业招商会方案的通知

  市接待处:负责展示会期间有关嘉宾、重要客商和新闻记者的接待工作。
  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负责农技推广展示区的布展工作;准备现代农业科学技术推广成果宣传资料。
  市供销社:负责农资展示区的布展工作;落实市直单位农资产品招商引资和农资产品销售签约项目;准备现代农资产品发展成果宣传资料。
  惠州农业学校:负责农业教育展示区的布展工作,准备现代农业教育发展成果宣传资料。
  市气象局:负责气象展示区的布展工作,准备现代气象发展成果宣传资料。
  市公安消防局:负责活动期间嘉宾入住宾馆、酒店及展馆的消防安全工作。
  各县、区政府:负责本县、区综合展示区的布展工作;落实本县(区)农业(包括水利、林业、畜牧业、渔业、农产品加工业以及农资生产业)招商引资签约项目和农产品(含林产品、畜产品、水产品和农资产品)销售签约项目;动员、组织本县、区农业(包括畜牧业、渔业)企业参加展销活动;按本方案要求组织本县、区有关人员参观展示会。
  九、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举办首届惠州现代农业成果展示暨农业招商会,是对我市近年来发展现代农业、开展农业招商引资和对外交流与合作成果的检阅,是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举办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要制订具体工作方案,指定专人负责,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确保首届惠州现代农业成果展示暨农业招商会取得圆满成功。
  (二)切实抓好农业招商引资和农产品营销工作。农业招商引资和农产品展销推介,是展示会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得力措施,认真做好农业招商引资和农产品营销工作,要求每个农业(包括林业、水利、畜牧业、渔业和农资生产业)招商引资签约项目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确保展示会上签订招商引资项目在30个以上,合同投资总额达到15亿元以上;每个农产品(包括林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和农资产品)销售签约项目合同金额在2000万元以上,签订农产品销售项目30个以上,合同金额达到15亿元以上。各县、区和市直有关单位要按照要求,落实招商引资和销售洽谈任务。
  (三)认真做好展馆展区布置工作。展馆展区和开幕式场地的总体安排和布置由市农业局负责,选择有资质的单位设计和布展。整个展区分三大块,一块是市直农口单位展示区;一块是县、区综合展示区;一块是农业企业产品展销区。展示、展销区内背景及产品布展由各单位,各县、区及各企业自行设计和布展。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布展工作,组织好参展产品,充分展示我市现代农业发展成果。
  (四)广泛动员各农业(包括畜牧业、渔业)企业和在惠的港台农业企业参展。各县、区和市直农口各单位要积极发动本地农业企业和在惠投资农业或农产品加工业的内资、港资、台资企业参加展销。落实参展企业情况要于8月底前报市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联系电话:2808831,传真:2808148,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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