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住房建设规划(2008-2012年)的通知
(杭政函〔2008〕15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杭州市住房建设规划(2008-2012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六月三十日
杭州市住房建设规划(2008-2012年)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
建设部《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建住房〔2006〕165号)、《
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 国发〔2007〕24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7〕57号)、《关于请督促做好住房建设计划和住房建设规划制定和公布工作的函》(建办规函〔2007〕740号)、《关于建立住房建设计划(规划)编制公布工作督办制度的通知》(建规函〔2007〕380号)和《转发
建设部关于做好住房建设规划与住房建设年度计划制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规发〔2008〕64号)等文件精神,加强对我市住房建设的指导和统筹,特制定本规划。
一、总则
(一)本规划以《杭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杭州市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年)》、《杭州市居住区发展规划》和《杭州市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发展规划》等为主要依据,按照国家和本市房地产调控的相关政策,结合本市实际进行编制。
(二)本规划是落实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重要手段,是对城市近期住房建设进行控制和指导的法定依据,与《杭州市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年)》共同承担对全市住房建设的综合调控作用。
(三)本规划的规划区为杭州市城区(不含萧山、余杭区),规划期限为2008年1月-2012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