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整合资源,合力推进。整合各类支农惠农政策和农业资源,科技先行,部门协作,积极吸纳农业科研、教学、推广专业人才,增强粮食高产创建科技能力。
三、创建内容
(一)推广优良品种。结合示范县建设,大力推广粮食作物高产创建主导品种;将粮食高产创建活动与良种推广补贴相结合,采取专家论证推介和统一供种等形式,使示范点良种覆盖率达到100%。
(二)集成高产技术。建立和完善高产栽培技术体系,加强高产高效栽培技术的集成推广,推进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强化重大病虫草鼠害防控工作,减少粮食生产生物灾害损失,提高生产效益,增加农民收入。
(三)推进机械化生产。在示范县推广关键环节机械化生产技术,加强配套农艺措施的研究与推广,促进农机与农艺有机结合,提高粮食生产作业效率和种植效益;建立和完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农机服务的组织化程度。
(四)建设现代标准农田。各县在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中,要重点推进现代标准农田建设,以科技提高粮食单产,强化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努力使基本农田达到“田成方、渠相通、路相连、旱能灌、涝能排、渍能降、机能进、物能运、土肥沃、产出高”的标准,稳定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召开全市粮食高产创建现场会,明确工作方案,落实工作任务;各有关县要相应制订、细化实施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广泛宣传发动,推动工作开展。
(二)组织实施。各县要结合早、晚造生产情况,选择示范点和主推品种,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加强田间管理等工作,各级农业行政部门要积极举办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培训班,组织进行现场观摩和交流,并开展粮食生产调研与指导,认真做好测产工作,适时组织开展专题宣传活动。
(三)测产验收。根据省农业厅制订的测产验收和考核评估办法,结合早、晚造生长周期,在7月和11月开展两次测产验收工作。各县农业行政部门要对示范点生产基本情况开展自测和预评估,并将自测和预评估结果及时上报市农业局。根据各县的自测和预评估结果,由市农业局组织专家进行复测,并将复测情况报告省农业厅,并向省农业厅推荐1个至2个示范点接受抽测。
(四)总结和表扬。今年年底,市农业局召开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年总结会议,对全市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先进个人及集体予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