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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业局关于开展全市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业局关于开展全市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潮府办〔2008〕4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市各开发区管委会:
  市农业局制订的《关于开展全市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我市是人多地少的缺粮市,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对于推动粮食生产发展,有效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按照国家、省和市的工作部署,高度重视粮食高产创建活动,精心组织部署,切实做好各项工作,推动我市粮食高产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农业局反映。

  二○○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关于开展全市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工作方案
(潮州市农业局  二○○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为进一步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全市粮食生产持续稳定发展,根据省政府和省农业厅的有关要求,2008年我市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为切实做好全市粮食高产创建活动有关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有效稳定粮食面积;突出优势产区,兼顾非主产区,主攻单产,提高品质,节本增效;树立典型,辐射带动,推进规模化种植和标准化生产,全面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带动粮食单产较大提高,确保粮食安全。
  (二)总体目标。按照省下达的任务,2008年在全市建设潮安县和饶平县2个粮食高产创建示范县,每个示范县选取1个示范点,每个示范点连片面积在5000亩以上。争取示范点粮食单产有较大提高,实现水稻亩产550公斤以上,辐射带动粮食高产创建示范县单个粮食作物总产量较前3年平均增长5%以上。
  二、工作原则
  (一)三级联动,以县为主。粮食高产创建活动主要由县具体落实,省、市、县三级共同推动。
  (二)突出优势,科学选点。在潮安县和饶平县各选取1个面积5000亩以上的示范点,并在示范点内建立1000亩核心展示片和百亩攻关田。
  (三)严格管理,规范运作。加强粮食高产创建考核评估、测产验收和示范点建设,规范管理,细化县级实施方案和操作规程,推动粮食高产创建活动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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