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范围:保岫东西路、正阳南北路、上下巷街。
2.第二组
组 长:左应华
副组长:马 红 明成岗
成 员:
杨晓华、杨如彪、朱加孝、苏玉婷、赵丽群、戈黎云、刘 星、徐明超、赵桂萍、永光月、余春花、张仕荣、冷春来、王锦云、韩加红
职责范围:同仁街、隆阳路及马路市场,南五环马路市场。
3.第三组
组 长:安红星
副组长:陈浩红 杨丽庆
成 员:花建武、张 琪、王金林、杨勋祥、候东芹、王华生、早明涛、徐桂凤
职责范围:人民路、九龙路。
4.第四组
组 长:陈 邦
副组长:董云明
成 员:
宋福伟、付建国、杨 波、蒙 炜、茶红瑞、苏云镇、施向东、杨光平、李 楠、李豫桥
职责范围:城南片区、城北片区的建筑垃圾和施工运输车辆。
三、整治的主要内容
通过调查,保山中心城市7条道路“四乱”现象具体分为以下9种情况:
(一)车辆乱停乱放:共91个点(段),主要是7条道路人行道上经常出现占道停车现象,其中机动车占道38个点(段)、非机动车占道45个点(段)、车辆占道装饰及洗车8个点(段)。
(二)垃圾乱丢乱堆:共165个点,主要涉及零星垃圾堆积、乱泼污水、早晚点摊前乱丢纸屑3个方面,其中零星垃圾堆积77个点、污水乱泼55个点、早晚点摊前乱丢纸屑33个点。
(三)占道乱搭乱摆:共418个点,主要存在铁件加工、重型机械销售、烧烤摊点、摩托车修理、店外店、小吃及小件商品、时段性占道经营等行为。
(四)广告乱贴乱画:共54个点。
(五)三馆前马路市场:位于隆阳路三馆前的烧烤摊点和冷饮摊点,现有烧烤摊点16个,冷饮摊点14个。
(六)南五环马路市场:位于兰津路与正阳南路延长线之间,现有70多个菜市摊点。
(七)人民路南苑商场:在商场内搭建了1个超市,使商场“变形”失去农贸市场的部份功能,无法容纳更多的商贩经营。
(八)九龙广场:营运车辆乱停乱放现象突出。
(九)建筑施工运输车辆:部分施工运输车辆不覆盖或覆而不盖、盖而不严,造成材料沿路泼洒。
四、“四乱”形成的主要原因
“四乱”形成的主要原因是:老城区行政事业单位集中,常住和流动人口集中,商业服务网点集中,规划陈旧落后,市政功能严重不配套。
(一)车辆乱停乱放的主要原因:附近无停车点及临时停车泊位,机动车及非机动车辆乱停乱放在人行道上,造成人行道损坏严重,影响市容美观。机动车占人行道停放主要是办事、购物及部分经营户自用车辆。非机动车占用人行道多为临时性停车,车主只顾方便,摆放不规范,随意性大。
(二)垃圾乱丢乱堆的主要原因:无固定垃圾投放点,居民不按规定时间丢垃圾,环卫站虽每天进行2次垃圾收集,但垃圾收集时段上衔接不好,造成17:00-20:00、22:00-23:00两个时段垃圾堆积严重;临街商户部分无排水设施,在人行道上洗碗、洗衣,用户用水不规范;早晚点摊不设置垃圾箩,市民环卫意识不高。
(三)占道乱搭乱摆的主要原因:大型机械、铁件加工、摩托车修理铺面面积较小没有加工场地;小商品及小件贩卖主要由下岗工人和失地农民构成,大多为时段性经营,不易规划管理。
(四)广告乱贴乱画的主要原因:人员不固定、地点不固定、隐蔽性强、反复性大,执法查处难度大。
(五)3个马路市场及九龙广场
1.三馆前马路市场形成的主要原因:经营户大多属下岗职工、失地农民、拆迁户,由于无生活来源,自发组织在三馆前车行道上占道经营烧烤、冷饮,由于形成时间较长,较难规范管理。
2.南五环马路市场形成的主要原因:由于人口居住比较集中,群众买菜难,零星商贩自发组织形成了一个小型的露天菜市场,长期占道经营,现由“大岔路老年协会”进行管理并负责保洁,每天每个摊位收取1元卫生费。目前,该露天菜市场已容纳不了更多的菜农,占用人行道经营。
3.人民路南苑商场形成的主要原因:南苑商场属保山市工商局所有,2002年改造商场时,在商场内搭建铁棚,提供商贩进行买卖,但铁棚建好后却被用来停放车辆、堆放杂物。市工商局考虑到商场利用率低、收入低,于2006年实行对外出租,改造为“恒远超市”,双方签订了合同,期限为2006年-2010年。该超市约占商场面积的1/4,使农贸市场部份功能缺失,无法容纳更多的商贩经营。每到周日,城郊农民聚集在商场南面(人民路口)进行木柴交易,造成交通佣堵,严重影响了市容市貌及行人的正常通行。
4.九龙广场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该广场人流量大,营运车辆数量多,并存在一定数量的非法营运车辆,加之没有规范的营运地点,为了既得利益机动车及非机动车乱停乱放、流动摊点占道经营现象突出,已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和正常交通秩序。
(六)建筑施工运输车辆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施工单位、运输人员环境意识淡薄,大部分施工运输车辆在运输沙、石等建筑施工材料时,不覆盖或覆而不盖、盖而不严,材料沿路泼洒,造成路面损坏,影响城市环境和道路交通安全。
五、整治的具体措施
(一)部门各负其责
区工商局:负责取缔南苑商场中的“恒远超市”,恢复商场功能,对占道经营严把审批关,对不符合经营条件的,不予审批发证,对无营业执照的占道经营户进行查处。责任人:许旻。
区运政所:负责对占道修理、无修理场所的店铺进行审查。对九龙广场营运车辆乱停乱放行为进行规范,对非法营运车辆,依法进行查处。责任人:贺云山。
区公安交警大队:负责对城区道路(含人行道)车辆乱停乱放行为进行规范,确保交通秩序畅通有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和执法力度,增强人民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责任人:孙育富。
区建设局:主要负责占道经营的整治工作及治理广告乱贴乱画、垃圾乱丢乱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责任人:赵碧原。
(二)分项综合整治
1.车辆乱停乱放整治措施
(1)机动车辆占道。按照《保山中心城市道路交通优化实施方案》和《专项整治方案》进行规范管理。牵头单位:区公安交警大队,配合单位:区建设局。
(2)非机动车占道。在新华书店、花玲鞋店、保岫东路海尔电器铺面门口等商业集中路段,设置6个专人看守的停放点,并结合人流、车流情况,在相应路段划定停车位置。牵头单位:区建设局,配合单位:区公安交警大队。
(3)汽车装饰及洗车占道行为。一是根据有关法规要求,细致深入地做通业主的思想工作,动员说服业主另择地点经营;二是对因主客观条件所限、搬迁难度大的先进行规范经营,其后由工商局在换发证照时由经营业主重新选址,并换发经营证,否则不予换证;三是工商局在今后办理此类证照时,严格审查业主是否有足够的经营场所,条件不允许的不予办证。牵头单位:区工商局,配合单位:区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