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庄镇:负责组织实施坡耕地种植核桃14320亩,封山育林11265亩,负责辖区内的墓地绿化工作。
永昌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坡耕地种植核桃2116亩,封山育林45994亩,负责辖区内的墓地绿化工作。
兰城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坡耕地种植核桃600亩,甜柿460亩,封山育林21511亩,负责辖区内的墓地绿化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资金筹措及管理。
区林业局:负责《保山中心城市周边面山环境整治绿化造林规划》及《保山中心城市周边面山环境整治绿化造林实施方案》的编制、整治区的技术业务指导、种苗组织及供应等工作,并牵头协调绿化整治工作。
区农业局:负责对全区水果类种植技术的指导及坡耕地产业结构调整。
区民政局、区民宗局:负责协助各乡镇(街道)完成墓地绿化整治任务。
保山市国土资源局隆阳分局:负责督促各砂石场开采业主开展砂石场绿化整治工作。
区发改局:负责积极争取上报的项目。
区广电局:负责保山中心城市周边面山环境整治绿化造林的宣传工作。
区监察局:负责绿化造林整治督查工作。
区经济局、区商务局、工商联:负责组织发动企业捐钱、捐物开展绿化整治工作。
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发动中小学生开展义务植树活动的宣传工作。
区团委、区妇联、区老干局、区总工会:负责开展义务植树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
另外,宜林荒山6932亩由市、区直单位负责筹资进行绿化整治;砂石场整治面积3057亩,由各开采业主负责筹资进行绿化整治。
(三)深入宣传,广泛动员
通过广播、电视、新闻、报纸、简报、宣传专栏及召开会议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
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加强对保山中心城市四周面山绿化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及绿化整治的目的、方法、措施的宣传力度。通过广泛宣传发动,提高广大群众对绿化整治工作的认识,为整治保山坝四周面山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让广大群众自觉自愿投入到绿化整治中来。
(四)整合资金,加大投入
为确保绿化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应全面整合资金,争取国家、省级项目投入一部分、市区政府投入一部分、市区直单位部门投入一部分、业主自筹一部分、社会各界赞助一部分的方式,广开资金筹措渠道。其中争取项目补助287.09万元(其中核桃280.83万元,甜柿6.26万元),市区直部门筹资173.3万元,沙石场业主自筹3033.77万元,市区政府筹资及群众自筹6419.22万元。
(五)认真规划,精心施工
认真搞好绿化造林、封山育林规划设计,坚持适地适树、适时适树的原则,做到宜林则林、宜果则果、宜封则封,乔灌草相结合。技术人员要加强对苗木栽培管理的技术指导和跟踪服务,各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技术规程栽植,做到栽护并重,保证质量。
(六)依靠科技,提高质量
加大工程实施中的科技含量,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技术成果,特别要推广良种壮苗繁育技术、丰产栽培技术,病虫害、鼠害防治等技术,积极采用保水剂、保肥剂等先进林业技术开展造林,确保苗木成活率和保存率。同时,发挥农林院校和林业科研站所的作用,对造林困难地段和存在的技术难题组织技术攻关。
(七)加强森林防火及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因城区周边人类活动频繁,加之近年来有害生物的入侵,区域内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形势严峻,因此,必须加强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森林病虫害监测点,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森林火灾和森林病虫害的发生。
(八)强化林政管理
科学合理安排保山坝周边森林采伐量及采伐方式,严厉打击偷砍滥伐行为。加强对现有采石厂、采沙厂的管理,按照全区采石、采沙的总体规划要求科学采石、采沙;杜绝该区域内新的采石、采沙行为的发生,特别是对水源涵养林或生态脆弱区,杜绝在林地内开展各种企业活动。坚决制止新的毁林开荒、乱占林地等行为,避免林地流失,保护生态环境。
保山中心城市“四乱”整治实施方案
为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和省级园林城市,重点整治保山中心城市车辆乱停乱放、垃圾乱丢乱堆、占道乱搭乱摆、广告乱贴乱画等“四乱”现象,进一步改善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确保2008年省城市运动会的成功举办及保山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顺利通过国家验收,根据保山中心城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原则和重点
“三分建设、七分管理”。一个城市建设的好坏,不仅体现在规划布局上,而且表现在建设后的管理工作中,城市管理工作既是体现城市文明的窗口,又是城市综合素质与文化内涵的体现,对于提高人民生活、保持社会稳定、改善投资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起着重要作用。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老城区功能缺失、管理人员不足、管理措施滞后和部分市民思想意识淡薄等原因造成的城区“四乱”现象突出,屡禁不止,严重影响保山中心城市的对外形象,整治保山中心城市“四乱”行为已势在必行。
此次整治行动,坚持以突出重点和亮点、以点带面、点线面相结合,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集中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有理有据有力相结合的原则,重点对保岫东西路、正阳南北路、上下巷街、同仁街、隆阳路、人民路、九龙路等7条街道,三馆、南五环、人民路等3个马路市场及九龙广场建筑施工运输车辆进行集中整治。
二、工作机构及职责
(一)领导机构
为切实做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经区人民政府研究,成立保山中心城市“四乱”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胡 飚 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
孙光华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王元生 区人民政府调研员
成 员:
张 进 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政委
赵盈泉 区建设局书记
赵碧原 区建设局局长
许 旻 区工商局局长
赵文库 区水务局局长
郭明团 区卫生局局长
赵成昆 区建设局副局长
孙育富 区交警大队大队长
贺云山 区运政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旧城改造指挥部办公室”,赵盈泉兼任办公室主任,赵成昆、许 旻、孙育富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工作小组及职责
此次整治行动共抽调58人,其中区建设局36人、区工商局4人、市公安局隆阳分局交警大队16人、区运政所2人,分4个小组专项开展整治工作。
1.第一组
组 长:张莲梅
副组长:孙泽伟 王保龙
成 员:
张红春、李龙树、周妤娟、杨晓丽、何礼厅、李智宏、花金明、赵 华、李永生、聂玉芹、赵郑祥、李保刘、金荣昌、杨小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