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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保山中心城市周边环境土砂石场治理等3个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非宜林荒山的整治

  保山坝四周面山现有非宜林荒山8207亩,多为固定沙丘,分布在河图镇2114亩、金鸡乡5304亩,板桥镇789亩。在该区域造林,一是难度非常大;二是由于其特殊的立地条件,即使进行客土造林也难免地会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因此在该区域进行自然生态修复整治,采用全封的封禁方式,封禁年限20年,主要措施是设置标志牌、配置管护人员进行人工巡护,制定村规民约,禁止一切人为活动,保护现有植被。封禁区共设置固定标志牌5个,设置6个护林员。按每亩投资200元计算,该项投资164.14万元,由各级政府发动林地所有者及向社会各界共同筹资开展整治,以乡镇(办事处)及林场为主组织封育。

  (五)墓地的整治

  整治区现有墓地250450冢,其中无主墓地55322冢。现有墓地多为城区居民、坝区居民、潞江坝群众、华侨农场人员等修建,墓地占用林地面积约1500亩。对墓地采取强制绿化的方式,每冢墓地种植龙柏、南洋杉或雪松苗3株,计划用苗751350株,苗木规格:苗高1米以上,地径3厘米以上。按每株苗30元计算,该项投资2254.05万元,由墓地亲属和政府共同筹资进行绿化整治,其中政府筹资主要用于无主墓地的整治。墓地整治按属地以乡镇(街道)及林场为主组织实施。

  (六)砂石场的整治

  整治区现有砂石场65个,占用林地面积3057亩,其中:砂场18个,占用林地面积1436亩;石场47个,占用林地面积1621亩。按乡镇分:河图镇砂石场6个,占用林地面积424亩;金鸡乡砂石场10个,占用林地面积676亩;板桥镇6个,占用林地面积840亩;汉庄镇石场43个,占用林地面积1117亩。采石厂、采砂厂由于水保措施不到位,水土流失,植被破坏严重。对沙石场采取生物整治和工程整治相结合的方式,生物整治采取乔、藤、草相结合的整治方式,乔木树种用小叶榕、云南香樟大苗造林,苗木规格为地径5厘米以上,苗高2米以上,每亩种植56株,株行距3×4米,采用客土造林方法;藤本植物用爬山虎、油藤或地石榴,每亩种植220株,即沿小叶榕、云南香樟种植塘边缘东、西、南、北四个方向各种植一株;草本植物用鸭茅、狼尾草,每亩撒草籽1.5公斤,其中鸭茅0.75公斤,狼尾草0.75公斤。按每亩投资9924元计算,该项投资3033.77万元,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破坏、谁整治”的原则,由各沙石场开采业主投资绿化整治。

  九、整治步骤

  (一)外业调查规划阶段(2008年5月7日至14日)

  由区林业局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实地调查,摸清整治区林业用地、坡耕地、水域及居民用地、砂石场、墓地现状。

  (二)编制方案阶段(2008年5月14日至25日)

  在摸清整治区各类土地现状的基础上,编制绿化整治实施方案,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三)宣传发动阶段(2008年6月)

  通过广播、电视、新闻、报纸、简报、宣传专栏及召开会议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使市直有关部门、全区各级各部门及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保山坝四周面山绿化整治活动中来。

  (四)组织实施阶段(2008年7月至2012年12月)

  1.2008年7月至12月,完成宜林荒山造林1500亩,坡耕地造林10000亩,封山育林30000亩,自然生态修复整治2000亩,墓地绿化整治5万冢,年底进行检查验收。

  2.2009年1月至12月,完成宜林荒山造林1500亩,坡耕地造林10000亩,封山育林30000亩,自然生态修复整治2000亩,砂石场绿化整治800亩,墓地绿化整治5万冢,年底进行检查验收。

  3.2010年1月至12月,完成宜林荒山造林1500亩,坡耕地造林10000亩,封山育林30000亩,自然生态修复整治2000亩,砂石场绿化整治800亩,墓地绿化整治5万冢,年底进行检查验收。

  4.2011年1月至12月,完成宜林荒山造林1500亩,坡耕地造林10000亩,封山育林30000亩,自然生态修复整治2207亩,砂石场绿化整治800亩,墓地绿化整治5万冢,年底进行检查验收。

  5.2012年1月至12月,完成宜林荒山造林932亩,坡耕地造林16626亩,封山育林23806亩,砂石场绿化整治657亩,墓地绿化整治50450冢,年底进行检查验收。

  (五)检查验收阶段(2012年1月至2月)

  由保山中心城市面山环境综合整治暨城市“四乱”整治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对保山坝四周面山5年的绿化整治情况进行综合检查验收、考核和评估,督促各乡镇(街道)、有关单位和部门进一步完善措施,查缺补漏,确保绿化整治任务圆满完成。

  十、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为切实加强对保山中心城市周边面山绿化整治工作的领导,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区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区人民政府区长杨耀程为组长,常务副区长胡飚为副组长,副区长杨根庆、孙光华、何树林,调研员王元生,保山市国土资源局隆阳分局局长杨春红为副组长,有关部门和乡镇领导为成员的保山中心城市面山环境综合整治暨城市“四乱”整治工作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保山中心城市周边面山环境整治绿化造林组,由区政府副区长何树林任组长,区财政局、区林业局、区农业局、区发改局、区环保局、区民政局、区民宗局、区水务局、区国土局、区委宣传部、区广电局、区教育局、区监察局、区经济局、区商务局、工商联、区文体局、区老干局、区总工会、共青妇联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并下设办公室在区绿化办,负责处理日常工作事务。同时,各有关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

  保山中心城市周边面山环境整治绿化造林组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做好绿化整治规划设计、落实年度计划、项目资金筹措等工作,审定整治方案,定期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评估,并组织开展好年度检查验收工作。

  区绿化造林办公室的职责是:处理绿化整治日常事务;负责组织种苗、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有关工作,负责管理项目资金和物资,对整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验收和评价分析。

  乡镇(街道)领导小组的职责是:负责辖区内绿化造林整治的全面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对本乡镇(街道)项目实施的数量、质量、效益负责。同时,乡镇(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负责组织实施好辖区内项目建设的宣传发动、造林施工等工作。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实行主要领导分片挂钩,明确各乡镇(街道)及区直有关单位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扎实开展好此项工作,确保保山中心城市周边面山环境整治绿化造林任务的圆满完成。各有关乡镇(街道)及部门的职责分工如下:

  河图镇:负责组织实施坡耕地种植核桃2240亩,封山育林4831亩,自然生态修复整治2114亩,负责辖区内的墓地绿化工作。

  金鸡乡:负责组织实施坡耕地种植核桃13713亩,封山育林16172亩,自然生态修复整治5304亩,负责辖区内的墓地绿化工作。

  板桥镇:负责组织实施坡耕地种植核桃21228亩,封山育林30954亩,自然生态修复整治789亩,负责辖区内的墓地绿化工作。

  辛街乡:负责组织实施坡耕地种植核桃1949亩,封山育林4807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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