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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价格监管调控工作要点的通知

  (十六)加强市场巡查,重点对农副产品批发零售市场和商场超市的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禽蛋奶等群众生活必需品,以及成品油、液化气等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巡查和监管,尤其要加强对重点时段、重大节日和奥运会等重大活动期间市场价格的监管。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非法牟取暴利,以及不按规定履行提价申报、备案程序等违法违规行为。

  (十七)充分发挥价格举报的窗口作用,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趋势性价格问题。完善价格应急机制和应急预案,必要时及时启动,确保人民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和价格稳定。

  六、着力夯实价格基础,为保持价格稳定提供有利条件

  (十八)强化成本监审和成本调查。围绕解决“三农”问题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局,继续做好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加强粮棉、油、烟、生猪和烤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成本收益情况调查,加强农民种植意向和农资购买及主要农产品成本收益预测等专项调查;加强重要工业品价格成本调查,为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服务;加强成本监审工作,对垄断行业和重要公用、公益服务行业依法开展成本监审,扩大工作领域,调整工作内容,完善调查制度,增强成本调查公共服务能力。

  (十九)进一步做好价格举报工作。继续加强价格举报基础建设,积极推进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结合实际逐步建立价格举报工作平台,提高价格举报办理效率,提升快速反应能力,及时受理处置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创造更加方便快捷的举报渠道,打造12358价格举报品牌。

  (二十)加强法制建设,不断提高依法治价水平。按照“五五”普法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价费审批管理各项制度,在价格决策中完善和坚持专家论证、价格听证制度,坚持价格决策集体审议制度,加强收费许可证管理,继续规范价格行政执法行为,以贯彻实施《反垄断法》为契机,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政府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坚持用制度管事,切实规范办事程序,严格按程序办事,不断加强价格法制建设,进一步提搞依法行政、依法治价水平。加强价格宣传工作。要以《价格法》颁布10周年为契机,广泛深入地开展价格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努力形成遵法守法、依法治价的浓厚氛围。要进一步完善新闻发布会制度,及时向社会披露价格政策,增加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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