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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物价局关于重新公布湖南省境内铁路运输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


  附表:
  湖南省境内铁路运输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货运部分
序号服务收费项目计费单位收费标准(元)执收主体备注
货运杂费  站段收取根据铁道部与湖南省政府协议(铁计函)〔1996〕252号,石长铁路管内旅客、货物运输杂费可在国铁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加收50%
1表格材料费普通货物0.1站段或服务法人收取
国际联运货物0.2
纸制0.1
其他材料0.2
危险货物包标志0.2
物品清单0.1
施封锁材料费
  (承运人装车、箱的除外)
1.5
2取送车费车公里6站段收取
3机车作业费半小时60
4押运人乘车费人百公里3
5集装箱使用费1吨箱500公里以内5
501?2000公里每增加100公里加收0.4
2001?3000公里每增加100公里加收0.2
3001公里以上计收13
10吨箱500公里以内50
501?2000公里每增加100公里加收5
2001?3000公里每增加100公里加收2.5
3001公里以上计收150
20英尺箱500公里以内100
501?2000公里每增加100公里加收10
2001?3000公里每增加100公里加收5
3001公里以上计收300
40英尺箱500公里以内200
501?2000公里每增加100公里加收20
2001?3000公里每增加100公里加收10
3001公里以上计收600
铁路拼箱(一箱多批)10千克0.2
6装卸作业费按铁道部铁运[2005]5号《铁路货物装卸作业计费办法》和湖南省物价局湘价服[2005]43号文规定核收
7货物保价费按铁道部铁运[2005]46号文规定核收
8过秤费整车轨道衡、轮对测重仪0.8服务法人收取站段执行铁道部《铁路货物运价规则》规定的收费标准
电子秤、整车普通磅秤1.5
零担百千克0.4
1吨箱1.5
10吨箱15
20英尺箱30
40英尺箱60
9货物暂存费整车货物车日30站段收取 
零担货物批百千克日0.3
1吨箱箱日1.5
10吨箱箱日7.5
20英尺箱箱日15
40英尺箱箱日30
10专用线、专用铁路货车使用费按照铁道部《货车使用费核收办法》的规定核收
11货物运输变更手续费变更到站、变更收费人整车货物和20、40英尺集装箱货物300站段或服务法人收取 
零担货物和其他集箱货物20
发送前取消托运整车货物和20、40英尺集装箱货物100
零担货物和其他集箱货物10
12清扫除污费货位清扫蔬菜、瓜果、牲畜10
散堆装货物2
集装箱清扫1吨箱0.2
10吨箱1.5
20英尺箱2.5
40英尺箱5
货车清扫5
货车洗刷除污整车货物和20、40英尺集装箱货物毒害品100
其他60
按零担办理的牛、马、骡、驴、骆驼1
13自备车或租用铁路货车停放费车日20站段收取
14自备车管理服务费过轨服务年车300广铁收取其他各项规定仍按湘价服[2001]68号文件执行
发送和省外到达货物2站段代收
15治安费0.25站段代收 
贷运延伸服务费
16货运代理服务每吨价值不足200元不超过货物价值的7%服务法人收取代理货物价值由双方根据市场行情在合同(或协议)中予以确认。代理服务内容:为用户代理托运、配载、报关、报检、装箱、交接、分拨、转运、仓储、缮制有关运输单证、垫付和结算运杂费;电话受理、上门服务;提供各类运输咨询,有关技术服务;为货主编制最佳运输方案;代理各类运输保险、代理索赔;代理短途汽车运输。运输代理服务费实行分段计算、一次包价、一票结算,代理过程发生的铁路运杂费、装卸费、仓储费、保管费、保险费、短途汽车运输费等按实另收
每吨价值200?500元不超过货物价值的5%
每吨价值500-5000元不超过货物价值的2%
每吨价值超过5000元不超过货物价值的1%
17仓储保管服务整车仓库吨日1服务法人收取服务内容:1、为货主提供承运前交付后的货物仓储和保管;2、特种货物中的危险货物在表列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可加收100%,贵重、鲜活、本忠、超长、超限货物可加收50%;3、货物到达时开始计时收费;4、对影响货物正常周转、压库时间过长的车站或仓库,经省物价局核准对超期存放货物可适当提高收费标准
雨棚0.8
露天0.6
零担仓库10千克0.1
雨棚0.08
露天0.06
18蓬布服务自备篷布租用张日5服务法人收取 
篷布取送张次10
代货主企业自备蓬布晾晒、捆绑、整理、办理回送手续张次8
19代购、代加工装载、加固材料按材料费的30%收取服务费,材料费另计 
20代为货主对货物进行包装按材料费的50%收取服务费,材料费另计 
21多经货场使用费散装货物21、多经货场是指多元企业自有产权或租赁货场;2、经省物价局验收确认后方可收费
包装货物3
笨、重、超、零货物4
集装箱标准箱100
专用线共用、维修收费
22专用线工务代维费 服务法人收费按湖南省物价局湘价重[1999]324号、[2000]176号文件规定执行
23专用线电务代维费 
24专用线电力设备代维费 双方协商报省物价局备案后执行
25专用线车辆技术交接检修费50石长铁路管内可在国铁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加收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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