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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实施高职高专院校访问工程师项目的通知

  七、访问结束后,访问工程师应填写《高职高专院校访问工程师考核登记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分别交学校存档和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备案),总结访问成果。访问企业和导师要对访问工程师的表现、从事的主要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果和收获等情况,做出客观公正的考核评价。所在学校应将其到企业访问的经历记入相关档案,并作为业务考核、职务评聘的参考依据之一。

  八、在企业访问期间,所在学校应减免访问工程师校内教学工作量,其工资、津贴、福利等原则上保持不变。各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政策。

  九、对访问工程师派出学校,省教育厅于每年底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资助。学校是否支付访问企业培养费由学校与企业共同商定。

  附件:1. 高职高专院校访问工程师申请表

  2. 高职高专院校访问工程师考核登记表

  二○○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附件1
高职高专院校访问工程师
申请表

  姓名         专业技术职务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所在单位
  访问企业
  企业导师      专业技术职务
  访问时间     年  月至    年   月

最后学历/学位

毕业/获得学位时间

毕业/获得学位学校

 

 

 

   

毕业/获得学位学科专业

 

 

 

邮政编码及详细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起止年月

学习、工作单位(任职位)

            

懂何种外语、熟练程度

 

 

从事过哪些教学工作(包括讲授课程、学时、授课对象,指导学生论文、实验、编写教材等)

                

从事过哪些科研工作及取得的成果(包括发表论文和出版专著的题目和书名,发表和出版时间,刊物和出版社,成果获奖和应用情况等)

                  

到企业访问学习的目的、内容及要求

                       

所在系、室意见(包括对教师政治思想、教学科研能力的评价)

       

                                                      (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学校人事部门意见

     

(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企业导师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企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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