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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转发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对实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首批入网产品加强监管通知的通知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转发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对实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首批入网产品加强监管通知的通知
(沪质技监管〔2008〕326号)


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生产监督所,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总队,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上海分中心: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建设工作,国家质检总局近日下发《关于对实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首批入网产品加强监管的通知》(质检办质[2008]312号)。现将该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就贯彻落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食品生产监督所和各区、县质量技监局要进一步摸清首批入网生产企业的情况,主动将电子监管的有关政策告知企业,并提出实施电子监管的要求。

  二、对已入网企业的赋码情况要实施跟踪,督促企业尽早实现对其产品的赋码上市及持续赋码。

  三、确因特殊原因难以按时完成产品赋码的企业,可按照规定程序提出延期申请。市食品生产监督所和各区、县质量技监局对此要严格把关,提出意见后报市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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