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建立信息审核和确认机制
各地应对系统中录入的划拨决定书和出让合同内容严格审核把关,并由相关责任人审核签字,最后在系统中进行确认。划拨决定书和出让合同一经确认,内容即不可修改。如确需修改,请专人到省厅登记,报送修改原因并附地方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审批文件,经省厅审批同意后现场完成修改。
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规范
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和出让合同管理,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用地批后跟踪管理,努力提高全省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附:江苏省建设用地全程跟踪管理系统新增管理功能
二ОО八年六月十七日
江苏省建设用地全程跟踪管理系统新增管理功能
省厅对江苏省建设用地全程跟踪管理系统进行了升级,增加新版《
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管理模块。具体功能如下:
1、信息录入与打印
根据国家发布的划拨决定书和出让合同文本格式,进行相关信息的录入、审核、确认和存储;对确认后的划拨决定书和出让合同,自动生成全省固定格式的编号(编号由行政代码+年份+“HB”或“CR”+四位流水号组成,如“3201012008HB0001”、“3201012008CR0001”)和Word文档。
2、查询统计
根据编号、项目名称、用地来源、供地批准日期、供地方式等条件查询符合要求的划拨决定书和出让合同,并可进行供地项目、供应面积、出让金、投资强度、用地结构等信息的分析统计。
3、跟踪与预警
以划拨决定书和出让合同为依据,对建设项目的用地情况、开工和竣工时间、投资强度等进行跟踪巡查,建立巡查数据库;在跟踪巡查的基础上,可实时查询欠缴出让金、改变规划条件、未按期开工或竣工的项目,并对该类项目自动预警。
4、信息公示
与江苏土地市场网建立数据传输接口,对划拨决定书和出让合同中可以面向社会公众公开的信息进行实时公示。
5、身份认证
为确保系统的安全可靠,防止非法用户登陆,系统提供以下三方面的身份认证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