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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发布《2008年上海市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专项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

  三、同一项目不得有两个或以上的项目负责人。
  四、申请项目资助经费在20万元人民币及以下时,毋须填写表2。
  五、项目可行性方案编写请使用A4纸双面印刷,请不要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请采用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
  六、报送书面材料一式八份(特殊情况,另定)和电子文本一份。电子文本通过网络递交。项目申请人必须确保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本的一致性。

  单位(企业)基本情况表

单位(企业)名称

注册地

单位(企业)代码

 

E-mail

通 讯 地 址

邮 编

单位(企业)

法人代表情况

姓  名

性 别

身份证号

最高

学历

任现职

时 间

电话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信用等级

单位隶属

□□   01.中央单位       02.地方单位

注册登记

类  型

□□    01. 国有企业        06.高等院校

02. 外商独资企业      07.研究院所

03. 合资企业        08.社会团体 

04. 私营企业        09.其他

05. 国家机关              

单位职工总数

大专以上

研究开发

单位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总数

其中大学本科以上人员数

企业上年末财务情况,新企业填写申报前一月的财务情况

企业注册资金

万元

其中外资(含港澳台)比例

企业销售收入

万元

企业出口额

万元

单位需要说明的问题:

申报项目

领域

□□ (请将下列符合领域情况的代码填入空格内,最多填2项)

1.纺织   2.机电   3.化工   4. 农产品/食品   5.新材料  

6.信息产品 7. 节能环保  8、检验、试验方法  9. 其他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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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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