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深入开展学校安全工作
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隐患排查整改,重点做好教室、宿舍、集体活动场所等建筑、设施的安全加固工作,有针对性地储备应急物资装备,促进学校的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和运行管理;按照有关卫生标准要求,加强学生食堂、宿舍、厕所等卫生设备设施建设;加强校内交通安全标志和设施建设,不断完善校园安全监控系统。
8.加强企业、社区、村(居)的隐患排查整改
加强企业、社区、村(居)的隐患排查整改;对风险隐患早发现、早报告。对排查出的隐患,短期内可以完成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对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并限期整改,同时做好监控和应急准备工作;对自身难以完成整改的,应当及时向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
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在做好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的同时,加强安全生产装备及设施建设,有关单位应当定期检测、维护其报警设备和应急救援设备、设施。
各镇(街)要建立有关隐患排查信息数据库,并根据有关应急预案规定的分级标准,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和动态监控;建立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应急明白卡”,完善应急方案;编制好基层居民的应急避险图。
9.重视突发公共事件善后工作
造成公众生命财产损失的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镇(街)等基层组织和单位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助有关方面做好善后处置、物资发放、抚恤补偿、医疗康复、心理引导、环境整治、保险理赔、事件调查评估和制订实施重建规划等各项工作,同时要组织群众自力更生、重建家园。要特别注意帮助解决五保户、特困户和城市低保对象等群众的困难,确保灾后生产生活秩序尽快恢复正常。
(十三)加强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应急管理
1.高栏港等危险等级高的区域
对于高栏港等危险等级高的区域,科学地编制公共安全规划,建立现代石化体系,制定落实国际港口安全标准的措施,定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增强各类突发事件的预警能力,加强储罐、管道以及移动罐车等危险源的监控,提高火灾、爆炸、环境安全事件等典型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加强企业应急队伍建设,增强安保能力,强化与周边地区、市区的应急联动等。
2.珠海港等人员密集区域
对于珠海港等人员密集区域,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加强区域监控,制定疏散道路规划和疏散方案,确保紧急物资运输通道畅顺,配备防灾应急船只,进一步推进公安、卫生等应急队伍建设。
3.拱北口岸等敏感地区
对于拱北口岸等敏感地区,完善基层应急机构建设,实施科学化的安全管理模式,提高边检、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的检验检疫力度,加大黄金周等旅游旺季的通关能力;组建安全导游咨询志愿者,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宣传活动;建立专门对外的新闻发布机制,加强监控系统建设,严厉打击走私等危害社会稳定的违法活动,增强针对恐怖、外事、诈骗等社会安全事件的预防及控制能力,成为公安应急管理示范区。
4.海岛等旅游热点地区
海岛地区属于市旅游热点地区,但同时又是应急能力薄弱地区,因此需要加强区域基层应急组织建设,组建专职或兼职的应急队伍,增强经营人员、居住人员的自救与他救能力;配备必要的防汛、防台风、消防、卫生医疗设施;针对危险区域及安全注意事项,采取设置安全警示、发放安全宣传资料等形式对游人进行宣传、教育。建立有效的信息途径,强化相关部门的应急联动,完善海岛等地区的应急救援机制,确保发生突发事件后,公安、卫生、海事等救援机构能够迅速赶到实施救援,增强海上交通、海上立体救助等能力,加强救助用直升机和新型救助船等应急设备的配备,每个海岛镇应配备专门的海上救援艇。
5.探索珠港澳应急互动机制
加强与香港、澳门在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领域的沟通交流,借鉴其管理先进经验,以增强我市安全建设水平与应急能力。积极探索港澳珠三地的消防、水上搜救、卫生、气象等部门的应急联动系统建设,建立事故应急互助制度。建立有效的信息通道,形成信息共享;逐步建设应急处置数据库。
(十四)制定针对非传统安全的应急措施
加强关于经济安全、恐怖袭击、信息安全等非传统安全的研究,深刻认识其内在规律,分重点、分阶段制定专项措施;做好应急准备,建立科学、系统、完善的应对体系;建立预警情报保障机制,及时获取情报信息,强化判断和预测能力;加强市相关力量与武警部队的专业反恐合作演练。
(十五)重点项目和应急管理示范项目
1.重点项目
(1)高栏港经济区危险化学品事故综合防控能力建设。
根据《广东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一五”规划》,高栏港经济区作为石化专区,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综合防控示范项目建设。
●切实开展风险管理,定期进行风险评估,作为高栏港经济区科学建设的依据;
●完善应对自然灾害、恐怖袭击、火灾、爆炸等专项应急预案以及重点单位应急预案编制,健全应急组织机构和信息报送、应急联动等机制;
●推进公共区域视频监控和重大危险源监控两个子系统建设,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综合防控示范项目建设;
●编制科学的公共安全规划,建设相关设施,满足高栏港经济区发展对安全的要求;
●加强消防、公安、防化、保安应急队伍建设,加强应急预案演练,设置码头安保设施,及时更新应急设备;
●配备防灾应急功能强大的拖轮和大型应急清污船,提高实施布设油栏和散布油处理剂等技术措施的水平;
●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库,重点储备防洪抢险和防化应急设备。
(2)标志性活动(中国航展)安全保障与应急设施建设。
●健全活动运营安全组织与应急机构的设置;完善各项活动安全组织方案、安全制度以及预案;
●制定活动场地、周边地区总体布局安全规划以及活动期间重点区域(机场、交通枢纽站、商场、博物馆等设施)的安全运营规划;
●规划避难场所、应急疏散通道及应急救援绿色通道,制定人群疏散方案;
●建设区域安全监控系统,增强公安、医疗、保安、志愿者等应急队伍力量。
(3)环境安全应急能力建设。
●将环境安全纳入法制化轨道,建立健全环境安全法规制度体系;
●建立市环境应急指挥平台,主要包括信息管理系统、应急智能系统和决策指挥系统;
●建设移动监测系统,加强环境移动指挥系统建设;
●开展污染隐患排查,建立基础数据库,包括污染物信息管理库、污染物扩散模式库、应急方案管理库、应急资源管理库以及专家库等;
●加强环境监控预警系统建设,重点监控跨区水域、水源地和重点污染源,针对海上溢油等突发事件建立应急联动体系,并与周边城市建立水源备用机制,在斗门、桂山、唐家建立小型溢油应急设备库。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建设。
●充实市、区应急队伍,增强应急处理能力,完善应急协调机制;
●加强市级传染性疾病现场应急处理和实验室检测综合业务基础建设,并按照国家分类预案要求规划配置医疗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库;
●在医疗系统和教育系统,初步建立传染性疾病症状监测预警系统;
●完善疾病报告系统,并在完善突发化学中毒事件应急指挥系统建设的基础上,建立基于GIS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系统。
2.应急管理示范项目
贯彻落实省规划中“启动应急示范管理项目”的要求,开展有关的示范项目建设。
(1)积极开展社区、乡村、岛屿应急综合性示范项目建设。把农村的公共安全和居住环境安全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项新内容,做好抗震防灾安居工程、乡村地质灾害和洪涝灾害避险工程、渔村台风、风暴潮避险工程的试点建设;继续推动市地震安全农居示范村--金湾区金山花园建设。
(2)到2008年底前,在香洲区建设1个中长期避难场所;在大学园区和康宁社区开展紧急疏散示范;在高栏港经济区,完成中石油、中海油、壳牌等大型企业预防和处置工业事故、环境污染示范项目。
(3)以康宁社区为试点,探索基层应急工作基本模式。
(4)开展卫生应急综合管理示范区、示范社区建设,与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相结合,建立具有地方特色的基层卫生应急管理工作模式。
四、布局与建设项目
“十一五”期间,根据珠海现状,整合现有资源,条块结合,重点建设市预防预警系统、应急指挥平台及其技术支撑系统、物资保障等45个项目。
(一)布局
1.市应急体系建设
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和法制,建设完善的市综合应急指挥平台,实现与广东省综合应急平台互通互联,健全信息综合研判、指挥调度、辅助决策和总结评估等功能,形成完整、统一、高效的应急管理信息与指挥协调体系;全面推进我市“一网五库”建设,建立风险隐患排查和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警制度,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规范应急处置程序,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评估和统计分析,加快市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强化各类应急物资管理,建设平战结合的应急救援队伍,抓好应急管理培训和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完善信息发布机制,积极探索市应急联动模式,建立市非紧急救助服务中心。
2.区应急体系建设
加强区应急体系建设,重点推进经济功能区、镇(街)、社区(村)、学校、企业的基层应急系统建设,加强石油化工基地等重点区域的专项应急系统建设,逐步形成覆盖全市的综合减灾应急管理网络。
3.专业应急体系建设
进一步健全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实现专项应急指挥部与市应急指挥中心、区应急指挥中心及110报警服务中心之间的协同联动,整合各专项应急系统资源,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增强各专项应急指挥部的预测预警、风险评估、事件处置、信息共享和灾后评估等能力,建立完善应急指挥平台和技术系统,逐步形成全市统一的应急联动体系。
4.资源共享与技术支撑系统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