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和风险评估工作有待加强
避难场所等城乡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部分城乡建(构)筑物防灾抗灾设防水平较低;另外,除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等单位开展了重特大安全事故危险源排查及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分级评估工作外,其他单位、各区政府尚未开展相关工作;缺乏系统地针对全市危险源、隐患的认识、分析和处置对策。
7.缺乏与港澳及周边地区的交流合作
我市与澳门、香港毗邻,但防灾减灾资源的优势互补和信息共享机制尚未形成,应急联动机制也尚未建立。同时,与中山市、江门市、深圳市、广州市等城市的区域合作机制需要不断创新、探索。
8.水上和海岛应急救援系统亟待完善
危险化学品的水上运输事故、水上溢油事故、渔业船舶运行事故、渔业生产事故的应急工作参差不齐;目前“海岛游”已成为我市的旅游热点,但海岛应急救援力量薄弱;各部门水上和海岛救援联动性不强,相应的应急救援机制、交通、应急设备与应急队伍等问题亟待完善。
(三)需要重点防范的突发公共事件
2000年以来,我市已经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涵盖了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4大类14分类,共计57种(详见附表1)。
根据相关统计和分析,我市未来几年需要重点防范以下几类突发公共事件:
1.重大自然灾害
自然灾害中,台风、暴雨、洪涝对我市影响最大。我市境内遭遇台风年平均4次左右,可造成严重影响的台风年平均1次,容易引发风暴潮、海浪灾害等海洋灾害;遭遇暴雨年均5次左右,导致交通中断、房屋倒塌、农田受浸,并引发山洪、滑坡等地质灾害。近年来,珠江口海域赤潮频率增加,范围扩大,危害加重。
同时要警惕雷暴可能袭击通信网络、石化设施及弱电设备等引起的火灾或爆炸。我市位于我国地震重点监测防御区内,需警惕地震灾害。
2.事故灾难
生命线事故:随着本市城市市政设施的逐渐老化,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渔业船舶、燃气、通信线路和通信设施、桥梁、地下管线等事故以及重大电力、城市供水、排水等生命线事故将呈增加趋势,特别是道路交通事故多年来一直为本市最主要的生产安全事故;随着我市海上运输及渔业的发展,水上交通及渔业船舶等事故也是我市应重点防范的生产安全事故;由于我市承担向澳门供水的任务,如何应对由于水环境污染引发的供水事件也是重要任务之一。
城市工业灾害:全市重大危险源、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场所、危险品运输车辆、医用危险废弃物、潜在的放射性污染源等引发的城市工业灾害,包括非煤矿山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核事件和辐射事故未得到有效管理和控制,需进一步加强管理。特别是高栏港经济区危险化学品企业众多,有可能因人为原因引发危险化学品事故,继而引发火灾、爆炸等次生灾害。
火灾:大型生产企业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事故,一直以来火灾宗数高居不下,如2007年1-10月份,发生火灾190余宗。
环境突发事件:我市突发环境事件主要是水环境突发事件,如水华的爆发,上游水域污染,以及由于危险化学品爆炸、火灾、溢油等引起的环境突发事件。鉴于目前我市自然环境、重工业的发展趋势以及我市的规划定位,环境污染等突发事故需要重点防范。
大型社会活动突发事件:中国国际航空航天博览会(以下简称“中国航展”)一旦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果极其严重。因此要重点防范航展的恐怖袭击、飞机突发事故以及火灾、拥挤踩踏、建筑倒塌等事故灾害。
旅游突发事件:我市作为旅游热点城市,需要注意黄金周等旅游旺季带来的各种事故以及给城市交通、景点等带来的各种压力。
3.公共卫生
我市毗邻港澳,是重要口岸之一。我市历史上出现过霍乱、疟疾、登革热以及流行性感冒的爆发流行,也曾出现过SARS病例个案,给本地社会经济和人群健康造成严重影响。近年来,我市肺结核、流行性感冒等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高居不下。同时,国内外人禽流感病例时有发生,鼠疫疫情在我国西部地区日趋活跃,热带传染性疾病如登革热、埃博拉出血热、基孔肯雅出血热仍存在输入的可能,重要传染性疾病流行以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任务日益艰巨。
此外,红火蚁、湿地松粉蚧等林木害虫及有害植物的入侵,是珠海市近年来需要重点防范的动植物疫情。
4.社会安全
恐怖袭击事件、重大刑事案件和涉外突发事件:我市地理位置特殊,容易成为一些极端恐怖组织制造恐怖袭击事件的目标;同时由于人员流动性大、跨境来往密切,有可能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和涉外突发事件等其他突发事件。
群体性事件:我市因劳资纠纷、旧村改造、农村内部管理、退役军人待遇、企业改制等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较多。另外,毗邻地域社会不安定事件也有发生,这些都影响本市的社会稳定。
信息安全事件:涉及由信息安全事故与高科技犯罪导致的航班延误、银行网上交易受阻、计算机病毒暴发、重要信息系统瘫痪、重要数据资料损坏以及失窃等。
经济、金融安全事件:作为经济特区,我市经济具有较高的敏感性,需密切防范房地产市场、金融市场、价格异常波动以及其他经济、金融突发事件。
在以上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中,台风、暴雨、洪涝、海洋灾害、雷暴、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事故、渔业船舶事故、供水突发事件、危险化学品事故、火灾、环境突发事件、大型社会活动突发事件、旅游突发事件、肺结核、热带传染性疾病、流行性感冒、人禽流感、红火蚁、有害植物入侵、恐怖袭击事件、重大刑事案件、涉外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信息安全事件和经济、金融安全事件等共25种突发事件需要特别注意防范。
我市自然灾害具有范围广、损失大等特点;事故灾难具有发生种类相对集中、发生率高等特点;公共卫生事件具有易传播、难防治等特点;社会安全事件具有跨区域性、敏感度高等特点。除了如台风等偶发性不可抗自然因素外,人为因素成为突发公共事件最主要的诱发因素。
二、指导思想、建设原则和建设目标
“十一五”期间的未来近3年中,必须扎实推进我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以增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综合能力,切实保障全市公共安全。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结合,全面布局与重点建设统筹的方针。
本规划的思路是:从增强基层基础应急管理能力出发,以加强基础工作建设和实现信息、组织和资源的有机整合和协调为重点,以完善体制机制、打破条块分割为突破口,把公共资源中的人、财、物力等更合理地配置于应急管理和相应的公共服务领域;立足于珠海实际,构筑预防为主,预防、处置、救援、善后等环节相衔接的高效、务实的应急管理体系;在此基础上,逐步提升包括规划、管理和监督相促进,基层治理、基础建设、部门协作相配套的城市公共安全应急管理综合能力。
(二)建设原则
1.统筹规划、整合资源
在区域、产业等相关规划中,充分考虑安全预防和应急处置、恢复的整体需要,最大限度发挥规划效益;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实现组织、资源、信息的有机整合和部门之间的资源共享。
2.分工负责、分步实施
按事权合理划分各级政府、各个部门建设任务及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根据现实需要和实际能力确定建设项目,分级分步组织实施,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项目建设。
3.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引入市场机制,调动各方面参与应急体系建设的积极性。把政府管理与社会参与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应急管理工作的社会化程度。
4.科学适用、借鉴创新
以信息技术等高科技手段为依托,全面推进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同时加强应急管理理论研究与借鉴创新,以理论指导实践,以实践丰富理论。
(三)发展战略
根据我市在全国、华南地区、港澳珠地区以及东南亚地区等国内外地区的区位和国际影响,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和市政府制定的 “以港立市、工业强市、科教兴市、三产旺市”城市发展四大战略,本着城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是城市发展的根本保障的理念,确定本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发展战略的重点如下:
1.率先确立特区型的公共安全标准化和规范化体系
作为我国经济特区,本市继续发挥特区的创新和窗口的作用,努力在我国应急体系建设上进行有特色的创新和改革,坚持科学发展观,创建“和谐珠海”,率先在全国经济特区、沿海开发区中建立公共安全标准和应急管理体系。
2.建设安全的现代化国际港口,达到国际港口安全标准
为把高栏港等珠海港口建设成为我国华南地区和广东省的区域性主枢纽港,根据国际港口安全标准,加强与国际接轨,创建以安全为竞争魅力的现代化国际港口,达到国际港口安全建设标准。
3.建立现代石化安全生产体系
落实“工业西进、城市西拓”的城市西部发展战略,把高栏港经济区建设成为广东重化产业基地,提高全市的综合防御和应急管理能力,为建设世界级石化基地打好基础。
4.建立具有特色的基层应急管理机制,确保世界人居示范城市的安全水平
为继续保持联合国人居中心认定的“国际改善人类居住环境最佳范例”和国家授予的“国家级生态示范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等殊荣,必须本着“城市安全就是市民安全”的理念,建立“政府统筹协调、社会广泛参与、风险管理为重、处置快捷高效、标准规范到位”的基层应急管理机制,促进市民参与安全社区建设,加强安全文化教育和培育灾时互助互爱精神。
(四)建设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10年,初步形成“统一指挥、结构合理、反应灵敏、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应急管理综合能力得到显著提高,基本满足突发公共事件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的需要,适应珠海经济社会的发展需求。
(1)突发公共事件的死亡人数比“十五”期间下降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