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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物价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部分学科《同步教学实践训练》价格的批复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部分学科《同步教学实践训练》价格的批复
(湘价函〔2008〕61号)


湖南省教育生产装备处:
  你处《关于申请核定义务教育阶段部分学科〈同步教学实践训练〉正式价格的请示》收悉。根据我局湘价函[2007]10号文件批复,你处组织开发的部分学科同步教学实践训练,自2007年春季起在一些学校进行了配备和使用。为更好地规范《同步教学实践训练》的配备和使用,经研究,同意正式价格仍按2007年标准执行,具体价格见附表。
  《同步教学实践训练》属于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自主选用的配套学习资料,你处在配备中应严格遵循学生自主选择的原则,不得强迫学生购买。今后如遇国家调整考试大纲,你处应向我局重新申报价格标准。本批复核定的价格只适用于你处组织开发的《同步教学实践训练》,其他渠道组织开发的《同步教学实践训练》,不得参照上述标准收费。

  附件:
  义务教育阶段部分学科《同步教学实践训练》价格表

科目计费单位数 学科学、品德与生活、科技活动美 术
价格
年级
一年一期元/每生 4.0(品德与生活)5.0
一年二期元/每生 4.0(品德与生活)5.0
二年一期元/每生 4.0(品德与生活)5.0
二年二期元/每生 4.0(品德与生活)5.0
三年一期元/每生 4.5(科学)5.5
三年二期元/每生 4.5(科学)5.5
四年一期元/每生5.04.5(科学)5.5
四年二期元/每生5.04.5(科学)5.5
五年一期元/每生5.05.0(科学)6.0
五年二期元/每生5.05.0(科学)6.0
六年一期元/每生5.05.0(科学)6.0
六年二期元/每生5.05.0(科学)6.0
七年级上册元/每生6.57.0(科技活动)6.5
七年级下册元/每生6.57.0(科技活动)6.5
八年级上册元/每生6.57.0(科技活动)6.5
八年级下册元/每生6.57.0(科技活动)6.5
九年级上册元/每生6.57.0(科技活动)6.5
九年级下册元/每生6.57.0(科技活动)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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