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告
(第20号)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昆明市行政审批项目和管理服务项目的公告》已经2008年6月10日昆明市人民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八年六月十六日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昆明市行政审批项目和管理服务项目的公告
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效能,加快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步伐,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市政府对我市行政审批项目和管理服务项目进行了进一步的精简,并对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时限进行了压缩。经认真研究,市政府决定保留27个市级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114项,5个中央、省垂直管理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27项,22个部门的管理服务项目46项。现将决定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及其审批时限和管理服务项目予以公布。自本公告施行之日起,《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公告》(市政府公告第10号)同时废止。
附件:市级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中央、省垂直管理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和部门的管理服务项目目录
市级行政部门行政审批项目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