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要内容
(一)改善农村金融政策环境。
1.积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一是加强对全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组织领导,解决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二是建立职能部门间的日常协调机制,有关部门要主动加强与金融部门的协调配合,实现信息共享和政策联动。三是加强财政资金与信贷资金的优势互补,有效发挥财政资金的基础引导和风险补偿作用。
2.建立农村生态环境建设考核评价体系。一是按照“量化指标、客观评价”的原则,建立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评价考核指标体系,细化评价指标,力求考核评价的科学性。二是对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考核评价分别由市、区(市)两级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具体实施,并纳入政府综合目标考核。
(二)改善农村信用环境。
1.推进“三信”工程建设。一是在全市广泛开展以“信用村、信用户、信用乡镇”为内容的农村“三信”工程创建评比活动,强化农民信用意识。二是实施信用激励政策,将贷款利率浮动、授信额度与信用等级挂钩,充分发挥信用杠杆作用,营造重信用、讲信用的社会风气。
2.建立多层次的农村信用担保体系。一是建立以农村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及种植养殖大户为主体的“自愿组合、多户联保、风险共担”的大联保组织。二是按照“政策引导,多方出资,市场运行”的模式,鼓励组建以民间担保基金为平台的专业化担保机构。三是推动银保合作,发挥农业保险对农业小额信贷资金的风险保障和补偿功能。四是探索建立“财政主导、保险跟进”的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
(三)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环境。
1.突出信贷支农重点。紧紧围绕增加农民收入这一主题,不断创新支农理念,完善支农手段,改进服务方式,多渠道、多途径加大信贷支农力度,有效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一是加大对粮食生产的信贷支持,重点支持以滕州市、峄城区、台儿庄区的小麦和玉米为代表的优质商品粮基地建设。二是加大对特色农业的信贷支持,重点支持以山亭区“火樱桃”为代表的14大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推进实施“一村一品”工程。三是加大对旅游观光农业的信贷支持,围绕打造“江北水乡·运河古城”发展战略,重点支持乡村旅游、观光农业等特色旅游经济。四是加大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工程的信贷支持,重点支持妇联组织的妇女创业行动、共青团组织的百千万农村青年创业计划、劳动保障部门组织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计划等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程。五是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的信贷支持,重点支持滨湖蛋制品、城头豆制品、店子食品、底阁蚕茧、马兰屯淀粉等镇村经济,发挥盈泰食品等农业龙头企业辐射带动作用,加快构建“一镇一业”格局。六是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支持,围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改善农村生产和农民生活条件,重点支持山、水、田、林、路等农村基础设施、公用设施治理改造。七是加大对农村消费市场发展的信贷支持,重点支持农民助学贷款、购建房贷款以及购置农机具、生活用品等生产生活性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