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强化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责任制。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必须按水利工程管理法律法规实施工程日常及汛期管理,做到分工明确,定岗定责,保证各项度汛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要严格执行上级防汛指挥部批准的汛期控制运用方案和指令。主汛期内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人员不得休假,直接操作人员在汛期内要全天候值守。
三、突出抓好防汛重点
病险库加固、涵闸及泵站维修、路口堵复、河道清障、清淤开卡等是防汛工作的重点。各级要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抢在汛前完成各项整治工作。在建的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要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期,力争在汛前完成除险加固任务。其他必须跨汛施工的如南水北调、东调南下等重点水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和各项应急措施。要加大河道清障工作力度,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落实责任,限期清除;对在河道行洪区内再设新障和其他有碍河道行洪安全的活动,按照有关规定坚决予以查处。河道堤防缺口汛前要全部堵复。重要交通路口、病险涵闸,要备足料物,落实防守责任。要发动群众集中力量在汛前完成低洼易涝片和田间排水沟渠的开挖、疏通工作,并制定维护保持措施。
四、扎实有效地搞好各项常规防汛工作
防汛宣传发动,工程安全检查、观测,雨、水、灾情测报,防汛抢险队组织,抢险料物准备及通讯联络,防汛信息传递,编制应急抢险预案等,是防汛的常规工作,应常抓不懈。要大力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警钟长鸣,提高干部群众的水患意识。要组建防汛常备队、抢险队和后备队,集中进行骨干训练、预演。要根据需要组成爆破、通讯、水中救护等专业抢险队伍和机动抢险队伍。要根据抗洪抢险的需要,按照“备而不集、登记造册、用后结算”的办法,搞好防汛料物储备,在汛前落实数量、地点、供料责任单位、责任人、运输措施等,做到抢险时运得出、送得到、用得上。抗洪抢险应急预案是各级政府指挥抢险的依据,各级防汛主管部门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立足于防御建国以来最大洪水,组织力量修订完善,并按规定程序报批。